| 索引號 | 01526294-3-/2021-0729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農村危房改造 | 發布日期 | 2021-07-29 |
| 文號 | 瀏覽量 |
近日,臘勐鎮人民政府印發了《臘勐鎮2021年農房抗震改造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深入推進農房抗震改造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總體工作部署要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第三次會議關于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災能力相關指示的重要舉措;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鞏固提升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農房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農房抗震改造,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能力提升為目標,逐步扭轉農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農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結合臘勐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基本內容
(一)工作原則
1. 群眾為主,政府幫扶。農房抗震及危房改造堅持尊重農戶意愿,以農戶自主建設為主,政府給予技術幫扶指導并對建設有困難的農戶給予部分資金支持為輔。
2. 因地制宜,堅持標準。結合全鎮抗震設防烈度和當地民居住房結構樣式、農戶經濟承受能力等實際,采取因地制宜、科學合理的方式開展建設,既不拔高建設標準導致農戶建房負擔過重,又要妥善解決農房不抗震、不安全的問題。
3.聚焦重點,穩步推進。優先保障貧困農戶基本住房安全,科學合理編制改造計劃,做到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工作任務
2021年12月月底以前,完成74戶不滿足抗震要求戶的住房改造,達到安全穩固、抗震設防的基本要求。
(三)工作內容
1. 改造對象和范圍
低收入群體新建11戶、修繕加固1戶;一般貧困戶新建52戶、修繕10戶。
2. 補助標準
已實施已補助對象執行原補助標準不變;已實施未補助對象以及2021年動態新增對象依據不同貧困類型,不同危險等級確定不同的補助標準,具體為:
農村“低收入對象”戶改造按照修繕加固12000元/戶、拆除重建20000元/戶進行補助,低收入對象包括: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殘疾人家庭。
一般貧困戶的改造按照修繕加固改造10000元/戶、拆除重建15000元/戶標準進行補助。
3. 納入條件和要求
(1)補助對象房屋須為按照相關抗震技術導則(指南)鑒定為抗震設防標準不達標的農房;取得相關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的當年新建農房,農戶意愿按照相關要求建設并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可以納入補助范疇。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列為改造對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達到“安全穩固、遮風避雨”標準的;一戶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縣城或其他地方購買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村“兩委”及監督委員會和村級三大員一干事的;屬一般戶,家庭成員有工商營業執照且實際經營,或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拖拉機、三輪車、摩托車除外)的;各類違建或宅基地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農房不得納入改造范圍。屬提前實施對象的,其對應納入條件按實際實施年度計。
4. 審批流程
農房抗震改造對象審批流程參照農村危房改造審批流程執行。各行政村(社區)小組要及時向村民公開計劃任務指標、補助標準、對象條件等內容;要督促落實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和相關公示;要加大向群眾宣傳政策工作力度,確保整個工作流程公開、公平、公正。
5. 合理選擇改造方式
農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兩種方式為主。各村(社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村實際的農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導農戶根據農房抗震鑒定結果、經濟狀況和改造意愿等實際情況,科學選擇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據中央和省級農房抗震鑒定與加固相關技術導則為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高烈度區農房抗震鑒定與加固技術導則。
6. 科學有序組織實施
農房抗震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各村(社區)可幫助農戶推薦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開展統建。要細化實施方案,加強農房抗震技術力量培訓,協調社會專業機構提供農房抗震鑒定和加固改造服務,同時加強對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的管理。
(四)相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借助農危改項目成熟的項目運作管理模式,在原機構保障的基礎上,工作不停滯,力度不減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組織保障和新改造對象的技術保障服務工作,及時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工作相關事宜。
2. 加快任務進度和資金兌付。各村(社區)要合理編制2021年改造對象的年度農房抗震改造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采取措施有效,加大協同推進力度,確保前期落實的57戶改造戶2021年11月月底前完成年度農房抗震改造工作,12月月底以前完成項目驗收;后期新增的17戶2022年5月月底以前完成改造達到入住條件。項目整體按照先實施、后補助的原則進行項目驗收。
3. 加強資金管理。采取積極措施,按照要求落實配套補助資金。要認真執行《農村危改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保財社〔2017〕93號)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執行規定標準,及時足額直接發放給補助對象,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嚴禁重復享受農危改補助資金。
4. 強化質量安全管理。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可以選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使用的通用圖、有資格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或由承擔危房改造工程的農村建筑工匠設計。農村危房改造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筑工匠或者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要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要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現場記錄。
5. 加強傳統村落民居保護和農房風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傳統村落范圍內的農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護發展規劃要求,堅持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符合保護發展規劃、傳承傳統建造技術的優先安排。農村危房改造應實施風貌管理。改造后農房要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注重保持田園和傳統特色。風貌管理要求應包括選址、建筑體量、外觀(清、白、灰)等方面內容,并納入村莊規劃。嚴禁在正房屋頂搭建藍色彩剛瓦。
6. 完善農戶檔案管理。農房抗震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改造一戶。改造前屬于危房的相關檔案按照危房改造項目“一戶一檔”材料目錄要求進行收集整理,不屬于危房但不能滿足抗震要求的按照住房質量提升項目材料目錄進行收集歸檔;涉及項目資金保障年度的原材料不做調整。各村(社區)要做好農戶紙質檔案資料的收集與填寫,在規定時間上交相關部門,做到戶檔齊全、賬實相符,規范管理。
7. 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務結束后,鎮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及時組織鎮村兩級初步驗收,原址拆除重建戶及新建房戶按照建房行業標準進行建設,竣工后裝修入住視為驗收合格,未裝修未入住的,視為驗收不合格;修繕加固需按修繕加固技術指南標準進行修繕,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需全部整改合格驗收后方能全額撥付補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