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20240220-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監管 | 發布日期 | 2024-02-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避免誤食醇基燃料導致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龍陵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風險提示如下:
一、什么是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乙醇、丁醇等醇類物質為主體通過不同比例配置所生產的一種新型燃料,通常以液體或者固體形式銷售。醇基燃料屬于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銷售、標識等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醇基燃料產品是以甲醇為主要原料。
二、為何會誤食醇基燃料
液態醇基燃料的顏色、氣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被誤當成散裝“白酒”。多數情況下,醇基燃料與食用酒精均是透明無色液體,從視覺上不易區分。甲醇無色且與水互溶,氣味與乙醇相近。醇基燃料的氣味類似酒精,根據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異,有時會帶有些許刺鼻氣味,但對氣味不敏感的人群從嗅覺上亦難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為主體的醇基燃料,可能在口味上也和酒精類似,因而容易發生誤食。
三、如何避免誤食醇基燃料
(一)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體作燃料的單位和個人,應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包裝物要貼好“有毒燃料”“嚴禁飲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標志,提醒消費者不要誤食。此外,可在醇基燃料中添加可產生醒目顏色的有色化合物,以便在外觀上與白酒和藥酒的顏色產生明顯反差,以防止誤食。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場所放置醇基燃料,嚴格執行專人專位管理,嚴禁與食用酒精、散裝白酒等混合存放。
(二)廣大消費者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白酒并索要票據,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無生產日期、無生產許可證的散裝白酒,切勿私自勾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杜絕來歷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或發現經銷管理不嚴密的散裝白酒和泡制酒,要保持高度警惕,盡量不購買食用。
(三)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或承辦者從正規渠道購買飲用白酒并索要票據,嚴禁在集體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釀酒或來源不明、無合法合格證明的散酒,嚴防酒精中毒和誤飲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發生。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飲酒時若發現氣味、口感或色澤異常要立即停止飲用,飲酒后如果出現身體不適要及時就醫治療。
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