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2021-032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救災 | 發布日期 | 2021-03-27 |
| 文號 | 瀏覽量 |
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險等級較高,加之受上墳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產等野外火源威脅,歷來是火災易發高發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撲火傷亡的危險期。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災,杜絕人員傷亡事故,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規定以及各級黨委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清明節”期間在全鄉實行規定時間(4月3日至5日)上墳和按指定地點集中燒香燭紙冥制度,結合我鄉實際,經鄉人民政府認真研究,特制定“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防字當頭、無火就是功、有火必是過”的責任意識,以不發生森林草原火災為最高目標,扎實有效的開展防控工作,確保我鄉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目標任務
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當作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緊緊圍繞“大宣傳、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和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逐級召開會議,把上級的安排部署落實到村組、各家各戶,“清明節”期間“文明祭祀”,以熟食、鮮花祭墳祭祖,增崗設卡,增派人員,加大重點林區、入山道口檢查登記工作力度,加大巡護檢查,杜絕攜帶火種進入林區,杜絕上墳生火做飯、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不文明行為,嚴查嚴辦野外違規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墳“不敢燒、不能燒、不想燒”的社會氛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災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組。組長由鄉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鄉指揮所成員單位領導和干部職工組成,實施防控督查工作。
四、防控原則和步驟
(一)防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
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防控步驟:一是要建立健全清明節期間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機構,確保人力、財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結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針對性較強的防控方案。三是組織人員科學布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三)集中上墳及防控時間安排
集中上墳時間規定:上墳時間為2021年4月3日—5日。
防控時間安排:清明節前7天及后6天(2021年3月27日至4月11日)各指揮所結合轄區上墳情況按需適當延長。
五、防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迅速掀起“文明祭奠”的宣傳高潮。一是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清明節”期間,實行規定時間(4月3日至5日)上墳和指定地點集中燒香燭紙冥,廣泛開展以移風易俗、保護環境、文明祭奠為主題的“文明祭祀”活動,教育引導干部群眾破除陳規陋俗,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在全鄉形成科學、健康、文明的新風尚。把“文明祭祀”活動轉化為廣大干部群眾樂意接受的行為美德,把上級的這一安排和部署落實到村、組、農戶、每一個干部群眾;二是對照前一段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情況,認真梳理排查,沒有落實到位的要逐一落實到位。發放、粘貼《致清明上墳人員的公開信》,安排村組、護林員逐戶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清明節”期間以鮮花、熟食祭墳祭祖,林區林緣禁止生火做飯、燒香燒紙等一切野外用火。違者將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罰款950元,嚴懲不貸;三是將《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清明節文明祭奠的通告》進行廣泛粘貼及宣傳,及時印制《致清明上墳人員的公開信》逐戶做好宣傳動員,同時將公開信全面粘貼到重點林區每座墳頭。四是切實抓好森林防火“五個一”宣傳教育活動,清明節前,每所學校要將森林防火當作一次作業來布置,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方法,使廣大學生、家長、干部群眾充分了解森林草原火災的嚴重危害和防撲火安全知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五是各村要利用現有的小廣播,編寫廣播講話,加強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時時提醒村民嚴防森林草原火災;六是下達給護林員宣傳任務,將《致上墳人員的公開信》發放到每戶農戶手中或粘貼到重點林區每座墳頭。加強宣傳,迅速掀起“文明祭奠”的宣傳高潮;七是各成員單位要組織上好職工“防火一堂課”,教育督促本單位干部職工遵守“文明祭奠”的相關規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堅決杜絕公職人員違規用火,要將“黨員、公職人員上墳用火或家庭成員上墳用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除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外,一律按照干管權限由紀委監委問責處理”的規定宣傳落實到位。
(二)強化火源管控,堵死管住野外用火。一是要嚴密布控。
要充分利用《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應急指揮“一張圖”》對林區草原墳山墓場進行“落圖、上墻”和排查登記,因險設防、科學調配,有針對性地增崗設卡。對進山入林的車輛和人員嚴格落實“防火碼”掃碼登記、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暫扣火種和香燭紙冥,對確需燒香燭紙冥的,要在檢查站卡指定集中焚燒地點、制作焚燒用具(如廢舊鐵皮汽油桶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監燒作業,堅決杜絕火源進山如林;二是要加強監測巡護。“清明節”期間,加強對護林員的管理,及時有效的發現違規用火并及時上報處理;三是加強重點人群管控。對特殊人群(“五種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再進一步落實,嚴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四是清明節(3月27日至4月11日)特別是雙休日和假期,要在重點林區入山路口加強設卡布防執勤,各村(社區)自行組織設卡點,準備針對性較強的布標和宣傳器材,努力打造嚴禁火種入山的強勢氛圍;選擇集中燒香燒紙的安全地點,制作焚燒用具(如廢舊鐵皮汽油桶等),執勤人員要嚴格履行宣傳、檢查職責,暫扣火種,說服開導干部群眾到指定地點燒香燒紙,嚴禁將香燭紙冥帶入林區,以熟食、鮮花文明祭墳祭祖。
(三)做好撲火應急準備。各個撲火隊要保持高度戒備,嚴陣以待,按照“屬地管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則及“在救災過程中務必確保救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的要求組織撲火救災,堅決做到“撲火安全零傷亡、應急響應快速到位、火情統一歸口上報、組織指揮深入靠前、撲救行動協同有序、火場清、守干凈徹底”。
(四)強化值班、帶班工作,快速處置森林草原火情。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要全面落實參謀和指揮中樞的作用,加強值、帶班工作,全面履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員要熟悉業務,盡職盡責完成信息匯總、內業記錄等工作,第一時間上報森林草原火情。同時,經常督促各村、護林員加強巡護防范,做到下情上報、上情下達,運轉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