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2020-051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衛生健康 | 發布日期 | 2020-05-1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落實《龍陵縣醫共體雙向轉診工作實施方案》,規范和完善雙向轉診工作,引導城鄉居民合理選擇醫療機構看病就醫。現將轉診(轉院)相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如何辦理轉診(轉院)流程
(一)縣域內轉診(轉院)流程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首診醫療機構)就診時。經首診醫療機構確認無法診治的,接診醫師在征得家屬同意后,上報給單位分管醫療業務副院長,填寫龍陵縣醫共體雙向轉診(上轉)單,并主動與縣級醫療機構相應科室做好溝通對接。
(二)縣域外轉診(轉院)流程
因急診搶救等特殊情況直接向縣域外轉診的,應根據醫療機構區域布局,按方便、及時、就近、快捷的原則就近轉診,轉診流程為:
1.鄉鎮衛生院:接診患者后,通過評估確需向縣域外轉診的,先向專業組組長電話報告評估病情取得同意后才能進行轉診,實施轉診后,專業組組長應向領導小組報告備案。
2.縣級醫院:接診患者后,通過評估確需向縣域外轉診的, 應向專業組組長報告(如有爭議,專業組應組織討論),提請領導小組同意后才能實施轉診。
對規范轉診轉院縣域內的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由鄉鎮衛生院轉診到縣級醫院的,執行起付標準補差;由縣級醫院轉診到鄉鎮衛生院的,可不再支付起付線標準。
二、不規范轉診(轉院)醫保報銷政策
不規范轉診(轉院):對沒有按縣域內、外轉診規定直接轉診到三級醫院或以上醫院的就醫行為。
(一)降低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的縣外市內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降低 10 個百分點,報銷比例為 50%。
(二)降低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的市外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在報銷 50%的基礎上再降低 10 個百分點,即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 40%。
(三)降低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的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分別降低 10 個百分點。
(四)醫療保障扶貧對象住院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不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傾斜。
(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