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20240830-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就業 | 發布日期 | 2024-08-3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退役軍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發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164號)、《保山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的通知》(保財社〔2023〕153號)以及《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繼續做好大學生 退役軍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發放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聯〔2024〕8號),現將龍陵縣2024年大學生、退役軍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補貼對象和標準對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日期為準)和退役3年內(含退役當年,以退役發證日期為準)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創業人員,由人社部門牽頭進行優秀創業者評選,并對評選出的優秀創業者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補貼金額由評審實際確定。
二、申報條件(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二)創業者經營項目具有示范引領性。(三)經營主體注冊年限達1年以上,誠信守法經營。(四)創業者經營項目吸納就業2人(含申報者本人)以上(有勞動合同或協議)。(五)創業主體為獨資經營或社會組織的申請人須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經營形式的申請人須持有最大股權。(六)申請人創業主體為企業的,原則上應屬于小微企業。(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請:1.申請人在申請期內變更為創業項目法定代表人未滿1年的。2.申請人在申請期內變更為創業項目最大股權人未滿1年的。3.在信用中國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被列為失信的有行政處罰記錄的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
三、申報材料補貼采取自主申報的原則,符合條件的大學生、退役軍人分別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申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共同開展實地調查及資格審查,符合補貼條件的,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此項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申報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學生、退役軍人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申報表》、補貼申請人的畢業證或退役證、創業項目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機構法人證書復印件、創業項目相關照片。四、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人:戴家順,聯系電話: 0875-6128501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系人:魯玉龍,聯系電話:0875-3060233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