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23-013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救災 | 發布日期 | 2023-01-3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財政局保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保財資環〔2022〕119號)及《龍陵縣財政局關于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龍財建〔2022〕66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冬春救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受災地區政府為生活困難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春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補助。
二、冬春救助補助資金必須堅持??顚S茫攸c使用的原則,要確實解決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和缺衣少被問題,嚴禁優親厚友,截留和挪用。
三、鄉綜合執法中心要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發放認真審核,嚴格把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在民主評議基礎上進行,分配發放必須實行張榜公布程序,嚴禁平均發放,同時要組織相關人員到各村(組)跟蹤檢查和抽查,發現問題要立即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嚴禁將冬春救助補助資金與災害無關的救助發放,杜絕冬春救助補助資金與臨時救助混用。
五、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冬春救助補助資金的使用分配方案、會議記錄、張榜公布等痕跡管理工作。
六、資金發放結束,將審批表、救助資金發放花名冊(并注明是否建檔立卡戶)等材料上報鄉綜合執法中心。
附件:1.冬春補助資金分配表
2.填報要求
3.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申請審批表
龍新鄉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