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20-062900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安全生產 | 發布日期 | 2020-06-29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整治,不斷建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切實增強底線思維,確保城鎮安全發展要求在集鎮建設各環節得到有效落實,各項集鎮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得到加強,集鎮抵御事故風險、保障安全運行的能力不斷提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控制城市建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樹立正確的安全發展理念,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對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將城鎮安全韌性作為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鎮安全發展落實到綠地規劃、集鎮專項規劃、抗震防災專項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安全平臺體系,推動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1.加強對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安全韌性作為城鎮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城鎮體檢評估指標體系,通過開展集鎮體檢工作,提升集鎮安全韌性水平。(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
2.開展集鎮公共設施安全專項體檢,查找集鎮公共設施事故隱患和突出短板;開展集鎮公共衛生安全專項體檢,查找集鎮建設在應對重大傳染病問題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衛生院、鄉綜合執法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建設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推動實現與上級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提升集鎮綜合管理服務智能化水平,推動集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農貿市場、醫院、娛樂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事故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隱患的行為,督導整治事故隱患。
1.全面排查事故隱患。督促各村(社區)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成賓館、飯店、學校、體育館、農貿市場、醫院、娛樂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的事故隱患,依法查處非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造成的事故隱患,逐一建檔造冊、逐一將排查結果納入房屋結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實行臺賬管理。(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龍新衛生院、龍新中心校、龍新市場監管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指導各村(社區)依法嚴肅查處“四無”建設(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違法改擴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建設行為等。(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龍新市場監管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賃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的,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龍新市場監管局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事故隱患整改責任。督促指導各村(社區)整改整治實施清單化管理,確保責任明晰、人員到位、措施落地、監管有力、閉環管理、整改到位。加強部門協同落實、聯合執法,實現全覆蓋、穿透式整改整治。(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龍新市場監管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根據集鎮建設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1.督促指導各村(社區)落實建筑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建筑物所有權人應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
2.嚴格落實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履約管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違法違規發包工程,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施工單位應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辈?、設計、監理等單位依法履行相應責任。(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
3.督促落實監管部門責任。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監理企業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質量安全監理情況,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健全縣、鄉監管體系。不斷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預算。(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四)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推行使用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
1.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開展地下基礎設施的摸底調查,理清基礎情況。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落實部門、地方、企業管理責任,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自然資源所)
(五)健全事故防范長效機制。指導建立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
2.借鑒學習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城市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消除堆體事故隱患。(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3.加強集鎮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加強集鎮供水、集鎮設施、園林綠化、村容環境治理等監督管理。(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鄉綜合服務中心)
4.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5.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六)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1.嚴肅查處施工安全事故。認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完善事故查處機制,嚴格落實事故查處督辦和工作約談制度。(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鄉綜合執法中心)
2.狠抓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專項治理,著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市場現場監管執法協同聯動。(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龍新場監管所)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強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實施。(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4.推動安全誠信平臺應用。穩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應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誠信體系。(責任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5.嚴厲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持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對違反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降低資質、暫停執業等處罰,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加大曝光力度。(牽頭單位: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責任單位:鄉綜合執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