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18-071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安全生產 | 發布日期 | 2018-07-16 |
| 文號 | 瀏覽量 |
我鄉當前正值雨季汛期,強降雨及強對流天氣頻發,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形勢不容樂觀。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經鄉黨委、鄉人民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我鄉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時刻居安思危,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醒警惕,以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確保一方平安;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尤其是在建項目業主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切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密切配合,深入一線,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行為。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村(社區)黨支部書記、鄉直單位負責人、企業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行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明確村(社區)干部、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積極探索建立安全生產宣傳員和信息員制度,確定季度和重點時段須向鄉黨委政府及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匯報安全生產工作。
三、周密部署,進一步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
一是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縣、鄉關于水利工程度汛及生產安全的相關會議精神,著力抓好汛期應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及鄉國土所、水利工作站、交通管理站、項目辦、經濟發展辦、派出所等部門要督促有關責任單位,加強對水庫、涵閘、橋梁、隧道、礦山、堤防、危險路段、尾礦庫等工程設施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部位的監控和排險工作。
二是各工程主管部門要督促在建工程的建設方、施工方和監理方進一步強化對施工現場各個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檢查,特別是要對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執行情況、施工現場排水、運輸道路、隧道施工、邊坡基坑支護、腳手架工程、塔吊拆卸、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臨時設施等進行重點排查治理。
三是各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工礦企業要認真分析周邊自然環境對安全生產可能造成的影響,全面落實防汛、防洪、防滲透、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電等措施,凡屬受洪水、泥石流、坍塌、中毒等災害威脅的施工工地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工作地點,在大雨、暴雨來臨前必須停工撤人,轉移設備,在停雨并確認隱患消除后才能恢復生產。要加強氣象、水文、汛情和地質信息預警,進一步制定災難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人員、設備、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到位。
四、突出重點,全面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
相關鄉級領導以及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認真按照上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同志關于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共龍新鄉黨委、龍新鄉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新鄉安全生產黨政同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實履行領導責任和部門責任,始終保持抓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壓態勢。
(一)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責任。要積極配合鄉政府迅速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隱患,檢查中要轉變作風,深入實地,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加強隱患整治的督查督辦工作,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明確專人負責督辦,堅決不允許出現只發整改通知書,而不督辦落實的做法,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切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實整改資金、期限,明確責任人,掛牌督辦。對事故風險較高的安全生產隱患,要責令停產、停業整治,直至隱患消除驗收合格后方能恢復生產。對無證非法生產企業,要堅決依法給予取締。在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繼續集中力量深入整治,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二)非煤礦山方面。非煤礦山企業要完善汛期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建立健全非煤礦山檔案管理,加強高臺階、未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不按設計方案開采的整治監測工作。黃龍玉礦山要嚴格執行領導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重點加大對《云南省龍陵黃龍玉資源管理條例》的貫徹執行力度,堅決依法打擊黃龍玉私挖盜采行為,有效維護黃龍玉礦山安全穩定。
(三)交通方面。龍新派出所、鄉交通管理所要加大對道路交通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查究力度,加強對危險路段的改造和整治,強化對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個體運輸戶的安全管理,強化公路、水利水電、建筑施工、旅游設備等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
(四)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方面。要從生產經營到使用的各個環節全面排查隱患,加強執法,取締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存在較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
(五)地質災害方面。龍新國土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防止地質災害造成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六)消防安全方面。龍新派出所、鄉消防隊要抓緊對集生產、餐飲、儲存、居住于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的小企業、小作坊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全面做好文化娛樂、賓館、飯店、車站、商場、醫院、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大型群眾活動的安全工作。
(七)校園安全方面。龍新中心學校要組織開展一次中小學和幼兒園校園安全大檢查,嚴防擁堵、踩踏、墜落、火災、水災、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
五、強化宣傳,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力度,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工作舉措的宣傳報道,積極營造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引導全社會關注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及時客觀公正地報道事故發生和搶險救援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安全制度建立、責任落實、現場管理等各方面深入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查明事故性質和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狠抓監管責任落實,將責任明確到具體人和事,真正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從重從嚴追究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六、落實責任,認真落實值班工作制度
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企業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敏感區的應急值守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值班各項制度。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保證領導干部在崗帶班,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或事故,及時妥善處置。要嚴格執行事故專報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堅決防止遲報、漏報、瞞報事故的行為。要密切關注互聯網、新聞媒體披露及群眾舉報的事故信息,組織人員及時核查,對情況屬實的事故要及時按規定上報并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