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20-043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救災 | 發布日期 | 2020-04-30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 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防汛應急體系,有效防范洪水洪災,且使洪水洪災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為全面構建和諧鎮安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一)鎮安鎮防汛領導小組
成立鎮安鎮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鎮水利工作站、黨政辦、社會事務辦、集鎮辦、鎮武裝部、財政所、鎮安派出所、松山交警中隊、鎮安電信所、龍陵縣第二中學、鎮安國土所、市場監督管理所、鎮林業服務中心、鎮農業技術推廣站、交通管理所、鎮安供電所、鎮安中心衛生院負責人及19個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汛辦)在鎮水利工作站,由黃明遼擔任辦公室主任,聯系 電話:0875-6881800,0875-6881003。下設運輸保障、物資供應、抗洪搶險、后勤保障、宣傳報道組。
各村(社區)應根據要求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防汛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鎮防汛辦負責防汛期間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
2.鎮安監站負責做好汛期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排查各安全隱患問題。
3.鎮水利工作站做好防汛抗旱救災物資供應工作,做好編織袋、抽水機等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基層民兵應急分隊參與防汛搶險工作。
5.鎮安派出所負責災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在緊急防汛期間,按照鎮防汛領導小組的部署,加強重點地區的治安管理;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堅決打擊破壞防汛設施、趁災盜竊、哄搶、挑動群眾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蠱惑人心、破壞抗災救災等案件。
6.松山交警中隊負責做好災區路段的車輛通行管制工作。
7.鎮安電信所負責汛期通訊,確保防汛期間各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出現的任何影響因素要及時修復處理。
8.鎮林業服務中心負責協調應急木樁所需采伐指標的協調、管制沿泄洪渠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發生阻水事故。
9.鎮交通管理所負責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搶修水毀公路確保交通干線暢通;保證防汛和搶險物資車輛的通行;對一時無法修通的,及時設置塌方警示標志,防止災區安全事故發生。
10.鎮安供電所負責災區供電系統搶修,優先安排防汛抗旱緊急用電。
11.鎮安中心衛生院負責相關醫療物資準備和災區傷員救治和災區防疫工作。
12.鎮安國土所負責對轄區內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或已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適時動態信息掌控。
13.龍陵縣第二中學負責對在校學生進行防汛、應急救援等知識宣傳,組織好應急演練等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1.汛情信息。鎮防汛領導小組依據上級預警信號及洪水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以政府的名義通過廣播、警報器、宣傳車及時發布、調整和解除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2.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情況。洪潢災害發生后,各村(社區)、成員單位應及時向鎮防汛領導小組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鎮防汛領導小組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縣防汛指揮部報告。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警準備。重點做好宣傳發動、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準備、物資準備工作。
2.暴雨洪水災害預警。根據市、縣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警報,及時向各村(社區)、成員單位發布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
3.地質災害預警。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四、防汛應急響應
(一)預警級別
藍色汛情預警: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20mm以上50mm以下;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帶積水深度可能達20cm;河流水位上漲緩慢,未達警戒水位。
黃色汛情預警:預報未來6小時內雨量將達到50mm以上,或已達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30cm以上,50cm以下。河流水位上漲迅速,可能接近或達到警戒水位;可能出現山地災害或小的區域性洪澇災害。
橙色汛情預警: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50mm以上,或已達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30cm以上,50cm以下;我鎮及上游地區降大到暴雨和特大暴雨的范圍大;河流水位上漲迅速,接近或達到保證水位;局部地區出現洪澇和山地災情,重要設施出現險情。
紅色汛情預警: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100mm,或已達到10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50cm以上;我鎮及上游地區普降大到暴雨或特大暴雨,河流水位上漲迅猛,超過保證水位且還在上漲,出現嚴重險情和成片洪澇災情。
(二)防范措施
1.藍色汛情預警:鎮防汛辦向鎮黨委、政府報告汛情;鎮防汛辦主任上崗到位;副指揮長帶班,及時組織分析汛情,并在達暴雨級后及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鎮防汛領導小組向各村(社區)防汛機構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報汛情信息,根據上級要求下達防汛通知,及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黃色汛情預警:鎮防汛辦向鎮黨委、政府報告汛情;通知各村(社區)、成員單位做好防汛準備;鎮防汛領導小組副指揮長上崗到位,每2小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一次情況,遇緊急情況隨時匯報;下發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組織指揮全鎮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3.橙色汛情預警:鎮防汛辦向鎮黨委書記、鎮長、分管副鎮長報告降雨量及未來天氣趨勢;鎮防汛領導小組指揮長向鎮黨委主要領導報告汛情;鎮黨委、政府下達防御緊急通知;啟動防汛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開展防汛搶險救災。
4.紅色汛情預警:全鎮進入緊急狀態,鎮主要領導進入防汛領導小組指揮防洪搶險,全面啟動各級防汛預案,全部搶險隊伍全力投入搶險戰斗;沿河村寨和集鎮按預計淹沒范圍迅速疏散人員、物資,同時做好可能擴大的淹沒范圍的疏散準備工作;巡查淹沒區,并強制疏散遺留人員;下達守護交通要道、橋梁和巡邏任務,全力做好防范工作。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組織指揮。鎮防汛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各級各部門認真實施本預案。要求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各應急隊及防汛物資管理部門要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2.信息發布。鎮防汛領導小組負責發布汛情通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鎮防汛辦負責發布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其他部門發布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鎮防汛領導小組審核后發布。
3.物資、車輛調用。發生橙色以上汛情預警時,鎮防汛領導小組有權在全鎮范圍內根據需要調用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服從,主動配合。
4.人員物資撤離。各級各部門要按防汛預案組織轉移受災人員和物資轉移至安全區域;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四)組織分工
發生汛情預警時,運輸保障組、物資供應組、抗洪搶險組、后勤保證組、宣傳報道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1.運輸保障組:由鎮武裝部、鎮安派出所、松山交警中隊組成。主要職責:按照鎮防汛領導小組的要求抽調一定數量的防洪搶險車輛,運送搶險人員、物資和撤離群眾,保證公路正常運輸。
2.物資供應組:由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組成。主要職責:優先安排和儲備好抗洪搶險物資、保證物資供應,以備發生緊急情況時調用。
3.抗洪搶險組:由鎮黨政辦、集鎮辦、武裝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安派出所、松山交警中隊、鎮安供電所、交通管理所、林業服務中心、鎮安中心衛生院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危險地段的搶險救災;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集;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鎮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信保障;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后勤保障組:由鎮黨政辦和鎮直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鎮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負責相關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宣傳報道組:由鎮宣傳、文化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及時落實市、縣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防汛信息、汛情公報等播報任務;及時宣傳教育、鼓舞廣大群眾積極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宣傳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
(五)指揮和調度
出現洪水災害后,防汛辦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防汛領導小組人員迅速上崗就位,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指揮防汛工作。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在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六)救災
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村(社區)應成立救災指揮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鎮防汛辦派人參加指揮、協調工作。
2.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鎮鎮安中心衛生院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
4.各村按屬地管理原則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七)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儲備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八)災后重建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利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3.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特別要注重解決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