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20250721-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農村危房改造 | 發布日期 | 2025-07-21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龍陵縣2025年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為便于各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現就文件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總體工作部署要求,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鞏固提升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農房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設管理,扎實做好全鎮2025年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工程建設任務
全鎮2025年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計劃實施5戶。低收入群體改造5戶(新建5戶)。
三、相關要求
(一)改造對象和范圍
2025年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項目支持對象為: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改造對象的貧困類型以2025年6月30日時的所屬類型為準。
(二)補助標準
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結合住房危險等級,補助標準為:修繕加固16000元/戶、拆除重建28000元/戶。
(三)納入條件和要求
1.各地改造補助對象房屋須為按照相關抗震技術導則(指南)鑒定為抗震設防標準不達標的農房以及縣鄉共同認定為C、D級的危房;取得相關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的當年新建農房,農戶愿意按照相關要求建設并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可以納入補助范疇。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列為改造對象:往年已享受過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的(因火災、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原因再次成為危房和2013年及之前享受過修繕加固2000 元補助但因年久失修再次成為危房的除外,但以上因災倒損房屋已納入其它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同樣不得重復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一戶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縣城或其他地方購買商品房的;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含村干部、國有控股企業正式職工等);家庭成員有工商營業執照且實際經營,或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拖拉機、三輪車、摩托車除外)的;各類違建或宅基地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農房不得納入改造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