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20240725-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農村危房改造 | 發布日期 | 2024-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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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總體工作部署要求,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鞏固提升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農房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設管理,扎實做好全鎮2024年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程建設任務
全鎮2024年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計劃實施9戶。低收入群體改造7戶(新建6戶、修繕加固1戶);一般戶2戶(拆除重建2戶)。
二、工程實施責任單位
2024年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實施主體責任單位為:龍山鎮各村(社區)。
三、工程工作基本原則
(一)群眾為主,政府幫扶。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堅持尊重農戶意愿,以農戶自主建設為主,政府給予技術幫扶指導并對建設有困難的農戶給予部分資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堅持標準。結合全縣抗震設防烈度和當地民居住房結構樣式、農戶經濟承受能力等實際,采取因地制宜、科學合理的方式開展建設,既不拔高建設標準導致農戶建房負擔過重,又要妥善解決農房不抗震、不安全的問題。
(三)聚焦重點,穩步推進。優先保障貧困農戶基本住房安全,科學合理編制改造計劃,做到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政策公開、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通過民主評議、張榜公布等方式全過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要嚴格執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的審核、審批、公示制度,公開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的政策、程序、對象,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陽光操作。在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時,切實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四、建設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
(一)改造對象和范圍
優先解決2024年度已經錄入全國危房改造信息系統且已完成系統審批的對象和動態新增低收入群體對象、退役軍人家庭中住房安全有隱患的房屋,其次是一般貧困戶的危房。
(二)補助標準
因中央及省級2024年切塊下達的戶均標準有所提高,同時在可操作的基礎上低收入群體的范圍進一步明確,縣級制定的補助標準及低收入群體的范圍在去年的基礎上都有所調整。根據貧困程度、危險等級確定不同的補助標準,具體為:
1.農村“低收入對象”戶改造按照修繕加固16000元/戶、拆除重建26000元/戶進行補助,低收入對象包括: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
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戶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易返貧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以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為準。
2.一般貧困戶的改造按照修繕加固改造10000元/戶、拆除重建17000元/戶標準進行補助。
(因2023年改造任務實施不足,2024年龍山鎮實施改造但歸入2023年計劃任務的2戶改造對象,按照2024年的納入條件及對應補助標準執行)。
(三)納入條件和要求
1.各地改造補助對象房屋須為按照相關抗震技術導則(指南)鑒定為抗震設防標準不達標的農房以及縣鄉共同認定為C、D級的危房;取得相關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的當年新建農房,農戶愿意按照相關要求建設并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可以納入補助范疇。
2.根據《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修訂云南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2〕128號)、《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24年農村危房和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4〕110號)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列為改造對象:往年已享受過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的(因火災、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原因再次成為危房和2013年及之前享受過修繕加固2000元補助但因年久失修再次成為危房的除外,但以上因災倒損房屋已納入其它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同樣不得重復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一戶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縣城或其他地方購買商品房的;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含村干部、國有控股企業正式職工等);家庭成員有工商營業執照且實際經營,或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拖拉機、三輪車、摩托車除外)的;各類違建或宅基地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農房不得納入改造范圍。
(四)審批流程。農房抗震改造對象審批流程參照農村危房改造審批流程執行。各村組要及時向村民公開計劃任務指標、補助標準、對象條件等內容;要督促落實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和相關公示;要加大向群眾宣傳政策工作力度,確保整個工作流程公開、公平、公正。
(五)合理選擇改造方式。農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兩種方式為主。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導農戶根據農房抗震鑒定結果、經濟狀況和改造意愿等實際情況,科學選擇抗震改造方式。要根據中央和省級農房抗震鑒定與加固相關技術導則指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高烈度區農房抗震鑒定與加固技術導則。
(六)科學有序組織實施。農房抗震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各地可幫助農戶推薦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開展統建。要細化實施方案,加強農房抗震技術力量培訓,協調社會專業機構提供農房抗震鑒定和加固改造服務,同時加強對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的管理。
五、工程實施時限
全鎮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工程確保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農房抗震改造工作,12月底以前完成項目驗收,按照工程進度同步錄入信息系統,同時,做好資料整理,歸檔管理,準備好檢查驗收工作。
七、補助資金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項目中發放到農戶的補助資金納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平臺發放,按年度報送政策清單,補貼資金統一通過“一卡通”管理平臺發放至補貼對象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請各鄉鎮提前做好“一卡通”賬戶收集并激活賬戶,真正做到竣工一戶、驗收一戶、兌付一戶。
八、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要符合抗震設防要求,做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技術標準參照《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云南省農村危房修繕加固技術指南(試行)2017>》執行。對傳統木結構房屋,要做到上箍下鎖、墻柱連接、低石磉、平板瓦屋面;采用磚混或框架結構的,必須由有資質設計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設計圖紙。各村(社區)要組織技術力量到現場蹲點、指導,監督工程質量安全,多形式對農戶進行建房技術培訓,加強巡查,杜絕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九、組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機構。各村(社區)指定專人職責,切實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實處,制訂相關工作方案,加大宣傳力度。
(二)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各村(社區)要明確危房改造任務和工程質量、安全、資金等內容。對危房改造進行全程跟蹤管理,確保工程建設對象核實無誤、工程質量合格、資金管理規范、工程進展按時完成。
(三)加強管理,嚴把工程質量。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監管,對建筑質量加強技術指導。鎮人民政府和危房改造戶簽訂建房協議,明確建設標準、施工質量、建設工期、資金兌現等內容。切實做到完工一戶,合格一戶,驗收一戶。
(四)強化配合,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村(社區)、掛村工作隊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指導、支持和幫助農村危房改造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設工作。
龍山鎮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