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20-120901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 | 發布日期 | 2020-12-09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加強進入我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新冠病毒輸入性風險,確保我縣冷鏈食品安全,現就我縣進口冷鏈食品管控暨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進入我縣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進入我縣設立的集中監管倉區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采樣核酸檢測,貨品經消毒和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出庫證明后方能在我縣儲存、銷售、加工。
二、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在進口冷鏈食品到達我縣前24
小時,主動向目的地集中監管倉區預約報備(龍山鎮沿河路“朱記海鮮凍品批發部”;聯系人及電話:朱煥金,13619450670),并按要求如實提供運輸車輛、司機、貨主和貨物品種、數量、報關單證等信息。
三、本通告發布之前,已進入我縣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其經營主體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核酸檢測和消毒機構,完成存量進口冷鏈食品的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殺,在取得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消殺合格證明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
四、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及時按照龍陵縣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五、集中監管倉區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采樣核酸檢測、外包裝預防性消毒和倉儲費用由貨主全額承擔。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境外和非正規渠道私自購買、代購冷鏈食品,堅決避免進口疫情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凡是從境外進口的非冷鏈類貨物,每批次都要進行核酸抽樣檢測。
七、深入推進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加強個人衛生防護,人員密集場所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加強工作生活場所通風和衛生清潔,減少人群接觸或暴露風險,避免交叉感染,做好流感等多病共防工作。
八、市場監管、衛健、商務、交通運輸、公安、郵政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全方位加強對冷鏈食品的監督檢查。
九、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冷鏈食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區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十、鼓勵社會各界對違反上述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等行為的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按每起1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并予以保密。舉報電話:0875-6125911。
龍陵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