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25042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資金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有關鄉鎮、縣直有關部門:
根據《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項目資金計劃安排有關事項的函》(滬合組辦〔2025〕4號)文件精神,現將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龍陵縣項目及資金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規模
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龍陵縣項目資金32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產業發展。
二、建設內容
實施項目5個,具體為:實施龍陵縣龍山鎮橫山村石斛產業發展產銷研綜合示范工程1個,項目資金900萬元;龍陵縣龍新鄉雪山村農文旅服務中心項目1個,項目資金750萬元;龍陵縣平達鄉平安村芭蕉溝石斛花卉產業園石斛花卉催花大棚項目1個,項目資金470萬元;龍陵縣臘勐鎮長箐村農貿市場建設項目1個,項目資金300萬元;龍陵縣龍江鄉弄崗村鄉村振興示范點功能提升項目1個,項目資金780萬元。
三、建設工期
建設期限為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底前。各項目實施責任主體,要及時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抓好項目推進,確保5月底前項目全部啟動實施,10月底前全部完工,資金報賬率達95%以上。
四、項目管理
嚴格按照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項目資金計劃安排有關事項的函》(滬合組辦〔2025〕4號)、《上海援滇項目資金管理手冊(試行)》、《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
(一)明確主體責任
實行“誰批復誰監管,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縣級部門負責做好援滇項目申報審核工作,項目實施鄉鎮負責援滇項目組織實施、結算驗收、決算審計、項目后續管理等工作。項目實施鄉鎮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鄉鎮要明確主管領導,落實具體責任人,確保項目有人抓,工作有人管;各級各部門要上下協調、通力協作,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做到對象落實、責任落實、目標落實。
(二)嚴格項目計劃
項目資金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嚴格按資金計劃批復內容實施,嚴禁擅自調整和變更項目建設內容,不得擅自改變資金投向、實施地點、建設目標、建設周期、受益對象和帶貧機制等,切實維護計劃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原則上,上海市援滇項目須嚴格按計劃批復內容執行,不得擅自調整。遇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政策變化,確須調整的,由項目責任單位提出申請并附調整方案,按原申報程序逐級上報,經云南省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由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上海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后實施。
援滇項目實施過程中,在資金總量、實施地點、建設目標、受益對象和帶動機制等基本要素不變的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建設內容做出必要修正,涉及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幫扶資金額10%的,不視作項目調整。項目責任單位須對項目建議書、實施方案及時修訂,經當地受援歸口部門和掛幫該地的援滇干部簽字同意,逐級報市農業農村局、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執行公示公告
上海援滇項目嚴格落實項目公示公告制。按照“誰分配、誰公開,誰主管、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的原則,實行縣、鄉、村三級公示,做到全程陽光操作,公開公告公示。縣級要公開資金分配和項目實施方案主要內容。項目實施鄉鎮要在項目實施前公示項目分類、投資計劃、資金來源、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格標準、實施地點、單位、期限,項目績效目標,責任單位、受益對象和群眾參與機制,中標單位、監理單位等;在項目竣工結算后公示項目完成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完成明細、驗收情況、資金結算、績效完成,到戶項目要公開到組,到組項目要公開到村(社區),項目實施屬于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要結合實際情況設立永久性公示牌,接受廣大群眾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充分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
(四)嚴格政府采購
項目實施執行屬地管理,按照國家和當地投資管理相關規定,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執行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項目公示制,涉及貨物、工程、服務等相應的采購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辦函〔2020〕115號)、《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有關問題的解讀》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加強項目監督
為加強上海援滇項目監督管理,確保上海援滇項目實施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節約高效和廉潔,上海援滇項目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的原則。日常監督內容包括項目前期工作、項目實施程序、項目實施內容、資金使用和管理、項目招投標及合同、項目推進情況、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項目帶動群眾參與產業發展情況等。
除加強上海援滇項目以上日常監管外,各項目實施鄉鎮還應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專項監督、檢查、考核和評估。確保援滇幫扶產業項目的持續帶動作用,要及時將產業項目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脫貧地區幫扶產業項目風險監測,開展幫扶產業項目季度調度監測,主動接受國家監督。
(六)嚴格執行月調度及季通報制度
堅持“按月調度、按月報告、按月通報”的原則,對項目啟動、實施、驗收、確權及資金支付等關鍵節點進行全程跟蹤調度,適時通報,對重點項目實行掛圖作戰、專人跟蹤、動態評估。各項目鄉鎮從5月份開始于每月15日前將項目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進度報送到縣農業農村局,真實反映項目開工情況、建設進度、資金撥付情況、存在問題等。
(七)及時項目驗收
項目建設完成后,由項目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監理單位初審、項目責任單位管理部門同意后,由項目責任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項目責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到場)進行驗收和結算。驗收組對照項目實施方案,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項目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驗收單位。鄉鎮實施的項目,需鄉鎮組織初驗,完成整改后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縣級驗收。項目驗收工作應該在項目建成后2個月內完成。
(八)完善項目檔案
項目驗收合格2個月內完成資料整理,歸檔到本級項目資料管理庫,同時報送上級項目主管部門備案。歸檔資料需包含項目規劃、批復文件、資金文件、招投標資料、監理合同、監理資料、施工合同(采購合同)、公示資料、群眾會議資料、實施照片、結算資料、初驗報告、撥款報賬材料、項目公示牌、產業類項目受益情況和與群眾利益聯結機制建立情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護機制建立及執行情況、項目審計報告、項目驗收報告、項目移交文件、其他資料等。
(九)完善項目后續管理措施
項目完工驗收后,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分級建立項目資產管理臺賬,有序推進項目資產確權登記、資產移交等工作;要制定項目后續管理辦法(制度),切實加強對項目資產的管理,并落實具體管護責任人,確保項目資金長期發揮效益。
五、資金管理
上海市對口幫扶資金嚴格按照《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項目資金計劃安排有關事項的函》(滬合組辦〔2025〕4號)、《上海援滇項目資金管理手冊(試行)》、《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項目管理辦法》等進行管理。從以下方面管好用好上海市對口幫扶資金。
(一)嚴格資金撥付程序
上海援滇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收文后,項目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項目責任單位及時將項目錄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提供縣財政局績效目標表、“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由項目責任單位提出撥付意見并附相關材料,經縣農業農村局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縣長和掛幫援滇副縣長會簽,按程序撥付至項目責任單位或鄉鎮。嚴格資金支付審批程序,項目實施單位兌付給施工隊的資金必須轉賬支付,補助農戶的資金采取存折兌付,由信用社打入農戶“一折通”,杜絕現金支付。為確保資金安全和撥付及時,資金撥付要緊跟項目進度走按比例撥付,做到項目實施結束,資金清算結束,報賬結束,不拖欠,不積累。
(二)結余資金管理
按照《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上海援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農〔2022〕282號),援滇項目建設完成后的凈結余、項目無法實施形成的結余以及連續兩年未支出的結轉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應當履行結余資金調整使用手續,統籌安排用于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及鄉村振興相關的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在充分調研摸底的基礎上提出結余資金使用建議,經援滇干部聯絡組(小組)、財政局審核后,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局審核后統籌使用。相關調整使用情況應及時抄送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資金監管
項目主管單位和財政、審計、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要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及時的前提下,加強對資金使用績效的監管,嚴格檢查監督項目建設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加強對項目鄉鎮的指導;項目鄉鎮、村要嚴格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績效管理
援滇資金實行嚴格的績效管理。資金使用單位要履行主體責任,明確績效目標,細化量化績效指標,包括數量、質量、時效、成本,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指標,隨資金文件一并下達績效目標;在項目完工后,開展績效自評,填報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加強績效管理,對資金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加強資金項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嚴格資金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等環節績效管理,督促項目責任單位嚴格按照績效目標推進項目實施,確保項目質量、進度和資金安全。對援滇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援滇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評價結果納入云南省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考核評估工作。
(五)審計
滬滇協作資金項目,應列入本級年度審計計劃。項目完成驗收整改后,要及時開展審計工作,并由本級及以上審計部門或是審計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出具審計報告,且報送上級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附件:1. 2025年上海市對口幫扶云南省(龍陵縣)項目資
金計劃安排表
2. 2025年上海援滇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龍陵縣財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