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300-6-/2015-101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鄉村振興局 |
| 公開目錄 |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資金 | 發布日期 | 2015-10-16 |
| 文號 | 瀏覽量 |
碧寨鄉人民政府:
根據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2015年度實施的扶貧開發整鄉推進試點項目補充實施方案的批復》(保政復〔2015〕79號)及保山市財政局 保山市扶貧辦《關于下達2015年扶貧開發整鄉推進資金的通知》(保財農〔2015〕205號)文件精神,經縣扶貧辦、財政局研究,現將2015年度實施的扶貧開發整鄉推進項目建設事業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項目和資金管理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補助規模
今年省、市下達我縣2015年度實施的整鄉推進扶貧開發項目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00萬元。規劃計劃投資20307萬元,其中,財政扶貧專項資金20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11997.30萬元,市級財政投入10萬元,縣級財政投入10萬元,業主投入3106.88萬元,群眾投工投勞折資3182.82萬元。(2015年—2016年計劃投資9606.12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10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6956.40萬元,業主投入41.72萬元,群眾投工投勞折資1608.00萬元。2016年—2017年計劃投資10700.88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10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5040.90萬元,市級財政投入10萬元,縣級財政投入10萬元,業主投入3065.16萬元,群眾投工投勞折資1574.82萬元。)具體建設內容和規模為:
(一)產業發展
發展芒果、楤木、大樹番茄種植653100株;發展龍陵黃山羊養殖4000只;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1個;農產品加工業2個。
(二)基礎設施
共51件,其中:道路建設33條;支砌溝渠1件;移民搬遷項目1個;建設人畜飲水項目10件;除險加固水庫1件;五小水利工程2件;基本農田建設1件;通電建設項目2件。
(三)人居環境
農村危房改造473戶。
(四)素質能力
在全鄉12個行政村(社區)開展黨員輪訓2400人次,人才素質培訓2000人次;開展農村實用技術技能培訓300人次。
(五)社會事業。
農村中學改擴建項目1個,農村小學改擴建項目7個;公共服務設施項目3個,新建活動室1個,活動場建設6個;村衛生室建設項目2個。
(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
改良草地項目1個,退耕還林還草0.36萬畝,村莊整治1個。
(七)組織建設。
創建脫貧致富黨支部4個,培養脫貧致富帶頭人23人,開展結對幫扶1504對,消除空殼村2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3個。
(建設規模及資金詳見計劃表)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發揮試點作用
鄉、村要建立健全項目組織領導機構,自然村或村民小組成立項目實施小組或自管委員會,明確分管領導和駐場技術員,制定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機構、人員、資金、措施”四到位,形成主要領導掛村親自抓,分管領導駐點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認真做好項目啟動的前期工作,擬定項目實施日程計劃,要抓住當前施工的黃金季節,盡快啟動實施并加快實施進度,項目建設期限為2年,即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要求在2017年10月3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鄉級初驗,11月20日前完成縣級驗收,11月30日前提請市級驗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要嚴格執行項目事業計劃,不準隨意調整和變更項目,如確需要變動,須按程序報批。同時,鄉、村要在實施整鄉推進項目的過程中,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及方法,發揮試點作用,認真總結經驗,為以后實施項目打下基礎,做好示范。
三、充分尊重民意,深入宣傳發動,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項目建設
要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國家補助為輔”的方針,始終貫穿參與式扶貧工作理念,廣泛動員和組織當地干部群眾,發揮自力更生和艱苦奮斗的精神,積極投工投勞、籌資集料,充分調動群眾參與項目建設的積極性。要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和尊重群眾的意愿,善于采納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建議,讓群眾參與項目管理和監督。
四、全面堅持公示公告制,嚴格項目資金管理,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要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管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全面建立和完善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度,認真搞好項目計劃、資金補助、物資采購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強項目執行過程的透明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開展好廉政文化進項目活動,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對物資采購和技術含量高、難度大、組織項目區群眾不能自行完成且須承包給工程隊實施的項目,要嚴格實行競價、詢價和招標、競標,堅決杜絕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單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現,確保達到工程的設計標準和質量要求。
要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13〕251號)和《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財農〔2002〕72號)要求,認真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縣級報賬制度、項目驗收制度。專項扶貧資金,縣級事業計劃下達及項目建設單位簽訂《廉政承諾書》后,由縣財政局根據事業計劃將30%的啟動資金從縣級扶貧資金專戶下撥到項目實施單位,并視工程進展情況,及時撥付后續資金。項目結束后,除預留的質量保證金外,要及時給農戶、施工單位和材料供貨單位決算撥付資金,不得拖欠。要根據“項目到鄉、資金到鄉、權力到鄉、責任到鄉”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專賬、專人管理,封閉運行,做到“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法人”層層簽批,專款專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扶貧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功效。做好群眾廉政評議工作,要強化審計、執法監察和工作督促檢查力度,嚴禁挪用、拖欠、擠占和改變扶貧資金用途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五、建立工程使用管護制度,規范項目工程檔案,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鄉、村要把工程的質量及其后續管理情況作為評判扶貧成效的主要標準,制定切實有效的使用管護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續,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同時,要認真做好每個建設項目的相關資料、音像圖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特別是廉政承諾書、入戶項目協議書及驗收卡、各級公示公告都要整理歸檔和報縣扶貧辦備案,使每個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都齊全完備,每項具體工作都有據可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