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300-6-/2016-0627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鄉村振興局 |
| 公開目錄 |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資金 | 發布日期 | 2016-06-27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新鄉人民政府: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2016年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云財農〔2016〕68號)要求,經縣扶貧辦、財政局研究,并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現將2016年度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建設事業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項目和資金管理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補助規模
我縣實施2016年度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2個,項目建設地點為:龍新鄉蚌渺村馬鹿坡,龍新鄉茄子山村大硝、趙家組。項目受益1個鄉鎮2個行政村3個自然村169戶524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1戶47人。項目計劃總投資26萬元,其中:財政專項扶貧補助資金22萬元,群眾自籌資金4萬元。具體建設內容和規模為:C20硬化村莊道路5條長800m、2400m2,土方開挖1100m3,M7.5毛石支砌擋墻長43m、120m3,Φ40水泥管15m。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各項目實施鄉(鎮)、村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成立項目實施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和駐場技術員,制定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機構、人員、資金、措施”四到位,形成主要領導掛村親自抓,分管領導駐點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認真做好項目啟動的前期工作,擬定項目實施日程計劃,要抓住當前施工的黃金季節,盡快啟動實施并加快實施進度,確保項目建設于2016年11月20日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鄉級初驗,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縣級驗收,12月20日前提請市級驗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要嚴格執行項目事業計劃,不得隨意調整和變更項目,如確需要變動,須按程序報批。
三、充分尊重民意,深入宣傳發動,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項目建設
要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國家補助為輔”的方針,始終貫穿參與式和精準扶貧工作要求,廣泛動員和組織當地干部群眾,發揮自力更生和艱苦奮斗的精神,積極投工投勞、籌資集料,充分調動群眾參與項目建設的積極性。要充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和尊重群眾的意愿,善于采納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建議,讓群眾參與項目管理和監督。
四、全面堅持公示公告制,嚴格項目資金管理,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要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管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全面建立和完善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度,認真搞好項目計劃、資金補助、物資采購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強項目執行過程的透明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對物資采購和技術含量高、難度大、組織項目區群眾不能自行完成且須承包給工程隊實施的項目,要嚴格實行競價、詢價和招標、競標,堅決杜絕不合格材料、無資質施工單位、不合格工程的出現,確保達到項目設計標準和質量要求。
要嚴格按照《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展改革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農〔2013〕251號)要求,認真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縣級報賬制度、項目驗收制度。專項扶貧資金,縣級事業計劃下達及項目建設單位簽訂《廉政承諾書》后,由縣財政局根據事業計劃將30%的啟動資金從縣級扶貧資金專戶下撥到鄉(鎮)級扶貧專戶,并視工程進展情況,及時撥付后續資金,項目結束后除預留的質量保證金外,要及時給農戶、施工單位和材料供貨單位決算撥付資金,不得拖欠。要根據“項目到鄉、資金到鄉、權力到鄉、責任到鄉”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專賬、專戶、專人管理,封閉運行,做到“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法人”層層簽批,專款專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扶貧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功效,堅持開展廉政文化進項目活動,做好群眾廉政評議相關工作,要強化審計、執法監察和工作督促檢查力度,嚴禁挪用、拖欠、擠占和改變扶貧資金用途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五、建立工程使用管護制度,規范項目工程檔案,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各項目實施鄉(鎮)、村要把工程的質量及其后續管理情況作為評判扶貧成效的主要標準,制定切實有效的使用管護措施,完善移交使用手續,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同時,要認真做好每個建設項目的相關資料、音像圖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特別是廉政承諾書、入戶項目協議書、各級公示公告都要整理歸檔和報縣扶貧辦備案,使每個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都齊全完備,每項具體工作都有據可查。
龍陵縣扶貧辦龍陵縣財政局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