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300-6-/2016-063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鄉村振興局 |
| 公開目錄 | 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資金 | 發布日期 | 2016-06-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平達鄉人民政府:
根據《保山市財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2016年度第一批切塊到縣資金的通知>》(保財農〔2015〕269號)及《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度切塊資金項目分配計劃的批復》(龍政復〔2015〕118號)文件要求,經縣扶貧辦、財政局共同研究,并報經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現將龍陵縣2016年度第一批切塊資金產業扶貧黃牛養殖建設項目事業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
(一)項目建設地點
項目建設地點為:平達鄉橄欖寨村。
(二)項目建設規模、布局及內容
建設規模及布局:在平達鄉橄欖寨村扶持108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黃牛養殖,養殖黃牛161頭。
建設主要內容:
項目計劃扶持108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黃牛養殖,養殖黃牛161頭。
二、項目投資計劃及資金來源
項目計劃總投資100.31萬元,其中申請財政扶貧資金52萬元,占計劃總投資的52%,養殖戶投工投勞及自籌48.31萬元,占計劃總投資的48%。財政扶貧資金主要用于補助建檔立卡戶購買黃牛。
在項目建設估算總投資中,申請財政扶貧資金52萬元,農戶自籌48.31萬元。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項目鄉、村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項目實施領導機構,制定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機構、人員、措施”三到位,切實做好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確保精準扶持到戶;要抓住項目實施的黃金季節,及時啟動實施項目,確保各項建設任務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檢自查,12月底前完成縣級初驗并提請市級驗收,要嚴格執行項目事業計劃,不得隨意調整和變更項目;項目實施結束,必須在項目區內選擇有規模、有代表性的項目點設立永久性標志牌(見樣式)。
四、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確保資金發揮效益
項目實施過程中,要進一步嚴肅項目事業計劃,不得隨意調整、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規模及補助標準,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管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全面建立和完善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度,認真做好項目計劃、資金補助、物資采購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強項目執行透明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要嚴格按照《云南省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云南省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辦法》等規定,認真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縣級回補報賬制、廉政承諾制、廉政評議制、專項審計制和項目驗收制等制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強化審計和工作督促檢查力度,嚴禁挪用、拖欠、擠占和改變扶貧資金用途及對象不符(單位干部職工及企業主一律不得進行補助)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資金撥付采取先建后補的辦法,由平達鄉項目辦提供養殖農戶花名冊(報賬花名冊必須與事業計劃花名冊一致,不得變更)等報賬材料進行縣級報賬并經抽查合格后,再由縣財政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直接撥付至平達鄉人民政府,平達鄉人民政府通過一折通(一卡通)撥付至農戶,資金兌付完成后,鄉人民政府要及時提供項目驗收資料和縣審計局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備縣級和市級驗收。
五、制定措施,強化管護,完善項目資料
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護措施,全面加強項目建后管護工作,確保項目效益;要及時做好項目建設的相關資料、音像圖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使每個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都齊全完備,每項具體工作都有據可查。
龍陵縣扶貧辦龍陵縣財政局
2016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