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40527-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布日期 | 2024-05-27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龍陵縣遇見美美甲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30523MA6PTNHBX4
經營場所: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赧場社區居民委員會凱龍城A區D16幢-07B號
經營者:張勝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2024年4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的龍陵縣遇見美美甲店進行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店內化妝品貨柜里擺放的下列3種化妝品:(1)2盒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凈含量:120ml+120ml+120ml+50g+25ml+40ml、有效期:2024.03.23、生產批號:TMAR15H2,生產廠家:汕頭市艾格麗化妝品有限公司);(2)5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凈含量:25g×6片、有效期:2024.04.15、生產批號:190416X11,生產廠家:廣州市歐佩化妝品有限公司);(3)1罐泊泉雅玫瑰按摩膏(凈含量:500g、有效期:2023.04.01、生產批號:A.04.02,生產廠家:廣州市愛蓮化妝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以上化妝品已經超過使用期限,且與其他未過期的化妝品混擺在一起進行售賣,本局執法人員對上述已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依法予以扣押,拍攝現場照片4張。本局4月27日予以立案調查。5月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者張勝名進行詢問調查,圍繞當事人違反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涉嫌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事實收集相關證據,確定其違法事實。調查過程中,張勝名向本局提交了當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者張勝名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2024年5月9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當事人依法取得了《營業執照》等資質證照,屬依法成立的市場經營主體。當事人在店內化妝品貨柜里擺放的2盒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5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1罐泊泉雅玫瑰按摩膏是與其他的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混擺在一起,未能有效區分,經營人員未能及時發現上述化妝品已超過使用期限,已構成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經營的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泊泉雅玫瑰按摩膏是從鎮安店拿過來的,當時從廣州和昆明螺螄灣進購,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銷售價格為198元/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銷售價格為25元/盒;泊泉雅玫瑰按摩膏銷售價格為30元/罐。違法物品貨值金額以扣押的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泊泉雅玫瑰按摩膏實際數量計算,合計為551元(198元/盒×2盒,25元/盒×5盒,30元/罐×1罐),因超過使用期限后的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泊泉雅玫瑰按摩膏超過使用期限后未銷售過,無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經營者張勝名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了當事人主體資格情況;
2.現場筆錄一份3頁、現場照片4張,證明了本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及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情況;
3.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一份(龍市監強制〔2024〕20-7號)、扣押物品清單一份(龍市監清〔2024〕20-7號),證明了超過使用期限的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泊泉雅玫瑰按摩膏的扣押情況;
4.扣押的超過使用期限的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2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5盒、泊泉雅玫瑰按摩膏1罐,證明了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情況;
5.對當事人經營者張勝名的詢問筆錄一份3頁,證明了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購進、經營、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的情況;
6.減輕處罰申請書1份,證明依法給予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理由。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向我局提出了減輕罰款的申請。經核查,一是現場檢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我局執法人員做好現場檢查以及涉案物品扣押工作;二是當事人立即下架相關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主動消除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三是在后續調查中,當事人經營者張勝名自覺接受詢問調查,主動提供相關證照材料;四是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主觀過錯等因素,當事人違法行為屬于情節輕微,符合減輕處罰的情形。當事人提出減輕罰款的申請,本局決定予以采納。
2024年5月13日,本局向當事人直接送達《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龍市監罰告〔2024〕31號),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規定“化妝品經營者擅自配制化妝品,或者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該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應當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行為,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減輕罰款的處罰。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之規定,現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2盒黑之秘黑金凝時緊致臻顏護膚禮盒、5盒碧素堂男士礦物質控油水盈沁透面膜、1罐泊泉雅玫瑰按摩膏;
2.罰款2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掃描本局開具的云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右上方的二維碼按提示繳納罰款,或者持繳款書到中國工商銀行龍陵縣支行營業廳(收款人全稱:龍陵縣財政局,開戶銀行:國家金庫龍陵縣支庫,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玉大道)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你單位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