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3-0328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其他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3-03-28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龍陵縣龍山鎮富才調味品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30523MA7L32H25C
住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社區居民委員會城南農貿市場8-4號
經營者:羅富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其他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
2022年7月20日,根據《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市監發〔2022〕21號)要求,本局執法人員對該當事人銷售的塑料購物袋(紅色)和塑料購物袋(白色)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并委托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塑料購物袋(紅色)為不合格產品。2023年2月10日本局執法人員按法定程序向當事人送達了《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檢驗結果告知書》及《檢驗報告》(NO:QG202203195;NO:QG202203196),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復檢相關事宜及時限。2023年2月25日到期當事人未提出復檢申請,經報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于2月27日予以立案調查。2023年3月7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當事人反饋對檢驗結果無異議且不申請復檢,同時向本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執法人員圍繞當事人涉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的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定其違法事實。2023年3月13日本案調查終結。
經查明,當事人銷售的白色塑料購物袋和黃色塑料購物袋是2022年9月份從芒市俊秀塑料制品經營部購進的,沒有和該供貨商要過收據,當事人因店面到期不準備繼續經營了,已將存貨退回給上級經銷商了,由于當事人未能提供進銷貨單據,貨值金額及違法所得只能以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為準。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 2023年3月7日當事人提交的營業執照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身份主體資格情況;
2. 2022年7月20日《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樣記錄單》(龍市監抽〔2022〕13-9、龍市監抽〔2022〕13-10號)2份,證明案件來源及現場抽樣情況;
3. 2022年12月26日《檢驗報告》(NO:QG202203195;NO:QG202203196)2份,證明當事人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事實。
4. 2023年3月7日詢問通知書(龍市監詢〔2023〕13-5號)1份,證明通知當事人到我局接受詢問調查情況;
5. 2023年3月7日《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詢問筆錄》1份,減輕處罰申請書1份,證明當事人進貨及銷售情況及存在的困難情況。
本局認為:當事人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一條“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之規定,應當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要求的塑料布購物袋,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
鑒于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案件調查;且法人羅富才夫妻兩人年紀已大,因家庭發生了重大變故,夫妻兩人要扶養4個孫輩,生意也不好做,生活確困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第(五)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焙汀蛾P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第(二)項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第(五)當事人因殘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確有困難的;”之規定,符合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的情形。決定給予如下行政處罰:
處以貨值金額0.15倍罰款272.25元。
當事人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工商銀行龍陵縣支行(戶名:龍陵縣財政局,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逾期不按照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6個月內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