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3-012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其他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3-01-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龍陵縣龍山鎮麗膚堂美容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30523MA6ME66GX5
經營者:熊翠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華社區龍華路105號
2022年11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據職權,對龍陵縣龍山鎮麗膚堂美容店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店內粘貼的兩張宣傳畫,其內容為“醫美桑諾爾 簽約治療 無效退款 獨家專利技術解決各種、疤痕、妊娠紋、胎記”和“問題性皮膚全效管理 無斑是美的開始7-30天徹底斷激素 激素痘/激素臉/激素性皮炎”,但當事人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執法人員對該店進一步檢查,發現其店內貨柜上擺放有超過限用日期的“SNR桑諾爾”冰肌凈膚霜等3個品種的化妝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三)項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本局于2022年11月3日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
一、當事人利用其店內設置的宣傳畫對其加盟的公司開展的項目和過敏皮膚的護理進行宣傳。其中一條“醫美桑諾爾 簽約治療 無效退款 獨家專利技術解決各種疤痕、妊娠紋、胎記”,其宣傳的產品為“冰肌修復面膜膏”,上述產品外包裝未標明“疤痕、妊娠紋、胎記”的功能、性能;其中一條:“問題性皮膚全效管理 無斑是美的開始7-30天徹底斷激素 激素痘/激素臉/激素性皮炎”是對其開展的過敏皮膚的護理項目進行宣傳,但當事人未能提供能驗證上述宣傳的“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2022年11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龍陵縣龍山鎮麗膚堂美容店貨柜上擺放的“SNR桑諾爾”冰肌凈膚霜2盒,其外包裝標明限期使用日期:20221023;浪漫千百度清潔靚膚膏1盒,其外包裝標明限期使用日期:20220814;歐.丹.瑪.麗花色出水粉底膏1盒,其外包裝標明限期使用日期:20211212。上述化妝品已超過限用日期,但當事人未單獨設過期化妝品專柜或標明“過期”、“自用”等提示語,仍然與其他正常銷售的化妝品混放在一個貨架上銷售。因當事人未建立進銷臺賬,據當事人陳述上述化妝品貨值金額共計664元,過期后未銷售,無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
1.2022年11月3日《現場檢查筆錄》一份共2頁、現場檢查照片4張,證明了現場檢查時的現場情況及當事人的違法事實;
2.《詢問調查筆錄》一份共3頁,證明當事人經營超過限用日期的化妝品和虛假廣告宣傳的相關事實,同時與現場查檢錄相印證;
3.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各一份,證明當事人的經營主體和個人身份。
綜上所述,一、當事人在無相關證明材料情況下將普通化妝品宣傳為能達到“解決各種疤痕、妊娠紋、胎記”的功能、性能和不能提供驗證“7-30天徹底斷激素 激素痘/激素臉/激素性皮炎”廣告宣傳的“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相關證明材料。上述廣告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誤導消費者,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榮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榮獲榮譽等信息與實際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第(三)項: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所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之規定,應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二、當事人經營的化妝品在超過限用日期后不進行下架銷毀處理,且不設置過期專柜或標明“過期”提示,仍然與其他正常銷售的商品混放在貨架上銷售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化妝品標簽標示的要求貯存、運輸化妝品,定期檢查并及時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規定,已構成經營超過限用日期化妝品的違法行為。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項“化妝品經營者擅自配制化妝品,或者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之規定,應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鑒于當事人所發布虛假廣告范圍僅為本店,未造成大的社會影響、所經營超過限用日期的化妝品數量不多,化妝品過期后未銷售過,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在本局調查過程中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積極配合我局調查處理,并向我局提交了《減輕處罰申請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結合本案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本局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經綜合考慮,決定對當事人減輕處罰如下:
一、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SNR桑諾爾”冰肌凈膚霜2盒,浪漫千百度清潔靚膚膏1盒,歐.丹.瑪.麗花色出水粉底膏1盒;
二、對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行為處罰款壹仟元整(¥:1000.00);
三、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行為;
四、對發布虛假廣告行為處罰款貳仟元整(¥:2000.00);
上述兩項罰款共計叁仟元整(¥:3000.00)。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中國工商銀行龍陵縣支行(收款單位:龍陵縣財政局,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你單位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