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2-041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其他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2-04-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龍陵縣德馨門窗裝飾材料部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30523MA6PPJKJ1U
住所:龍陵縣龍山鎮赧場社區居民委員會代家坡
經營者:程文華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2022年1月7日,舉報人黃某通過云南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平臺舉報:其于2021年9月3日在龍陵縣龍山鎮赧場社區居民委員會代家坡美心偙朗專賣店以5000元定制了3道木門,后于11月17日拉到家里,通過與廠家咨詢答復是假冒的,舉報美心偙朗專賣店售假,希望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的規定,遂于2022年1月17日報經批準立案調查。
經查明,程文華于2020年8月5日在我局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木質裝飾材料、鋁合金門窗、不銹鋼門窗及建材銷售。當事人與重慶美心麥森門業有限公司簽訂有經銷協議,被授權經銷美心偙朗全系產品(協議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月)。2021年9月3日,消費者黃某以5000元價格向當事人定制了3套美心偙朗品牌的木門(款式:3470)。2021年11月17日,當事人把標有美心偙朗品牌的3套木門送到消費者黃某家里,并承諾3天后進行安裝。由于消費者黃某的投訴舉報和雙方存在一定的矛盾糾紛等原因,上述3道定制木門沒有完成安裝使用。
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上述標有美心偙朗品牌的3套木門是假冒的。該3套木門是當事人于2021年11月5日從重慶幸超冠木制品有限公司訂購的,訂購金額為3060元(1020元/套)。該3套木門的美心偙朗標牌是當事人從自家店里的其他美心偙朗木門扣下的標牌后粘貼上去的。由于交易行為是否執行完畢、產品歸屬問題等存在較大爭議,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無法判定。上述涉案產品的貨值金額為3060.00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云南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平臺舉報單》1份、《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來源登記表》1份,證明了案件的來源情況;
2.《詢問調查筆錄》、幸超冠木門訂貨單、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美心偙朗定制產品銷售合同》,證明了當事人銷售產品情況、購進產品基本情況及存在自行粘貼產品標牌用于以假充真的違法事實;
3.涉案產品照片4張,證明當事人把標有美心偙朗品牌的3套假冒木門送到消費者家里的相關違法事實;
4.《美心偙朗經銷協議》1份,證明當事人被重慶美心麥森門業有限公司授權經銷美心偙朗全系產品的事實;
5.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各1份,證明當事人經營資質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我局于2022年3月1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龍市監罰告〔2022〕3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局視為當事人主動放棄陳述、申辯。
本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規定,已構成銷售以假充真的美心偙朗木門行為,應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鑒于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我局調查處理,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違法行為未造成危害性后果,本著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及《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第(一)項“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采取從輕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同時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一倍的罰款306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中國工商銀行龍陵縣支行(賬號:2510026129026439949,收款單位:龍陵縣財政局,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6個月內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