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40712-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4-07-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龍陵縣龍山鎮碗遇小吃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2530523MA7GE6WC99
住所(住址): 龍陵縣龍山鎮云山社區博通修理廠旁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周會梅
公民身份(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其他聯系方式:
執法人員: 陳加閏 執法證號: 25040330071
執法人員: 楊國盛 執法證號: 25040330058
你單位使用消毒或者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一款(五)項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予以改正,在2024年7月18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一款(五)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警告;
( )罰款 / 元。
罰款按下列方式繳納:
( )當場繳納;
( )自即日起15日內通過 / 繳納罰款。
逾期不改的,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一款(五項)的規定進行處罰。你(單位)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本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執法人員已向你(單位)出示執法證件,告知你(單位)作出本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并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處罰地點: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管股辦公室
當事人確認及簽收(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簽名):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