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1-031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1-03-11 |
| 文號 | 瀏覽量 |
當事人:鄭元招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住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龍山社區余家寺一組063號
經營者:鄭元招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2021年2月8日10時05分,我局執法人員在“云安行動”專項執法檢查中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泰國棒棒糖、泰國電話糖、夾心酸子糖、紅咖啡糖的標簽未按要求標明凈含量,經銷商地址,食品的特定貯藏條件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同日我局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鄭元招于2020年8月份從瑞麗市博覽購物泰國食品店購進泰國棒棒糖、泰國電話糖、夾心酸子糖、紅咖啡糖,其中:泰國棒棒糖購進2件(每件12包),泰國電話糖購進1件(每件36包),夾心酸子糖購進1件(每件36包),紅咖啡糖購進1件(每件37包)。每包購價6元,共計支付貨款798元。至2021年2月8日已銷售泰國棒棒糖11包,泰國電話糖26包,夾心酸子糖20包,紅咖啡糖未售出。每包售價為6.5元,獲銷售收入611元,獲非法所得47元,上述進口預包裝食品未按要求標明凈含量,經銷商地址,食品的特定貯藏條件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以上事實主要由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現場檢查筆錄證明了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數量及在柜臺經營的事實。
證據(二):2021年2月8日對當事人所作的詢問筆錄一份共3頁,證明了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數量、購買過程及經營貨值等情況。
證據(三):當事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證明了當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主體事實。
證據(四):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了當事人的個人身份情況。
證據(五):當事人減輕處罰書面申請,證明了當事人向我局提出減輕處罰的事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5.1.4),(5.1.5.2),(5.1.6.2)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之規定。
2021年3月1日,我局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龍市監聽告〔2021〕17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向本局申請聽證,本局視為當事人主動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且對本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無異議。
鑒于當事人在本局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我局調查處理,其經營標簽不符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的行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在本局調查過程中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并向我局提交了減輕處罰書面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第二項“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七)項3.(1)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47元。
2、沒收標簽不符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76包。
3、處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元)。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你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中國工商銀行龍陵縣支行(賬號:2510026129026439949,收款單位:龍陵縣財政局,地址:龍陵縣龍山鎮龍山路)。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龍陵縣人民政府或者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6個月內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