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2-090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2-09-06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充分發揮藥品抽檢在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風險監測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提高科學監管水平,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印發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藥監藥管〔2019〕34號)、《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抽樣原則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19〕108號)、《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食品藥品監管補助資金的通知》(云財行〔2021〕359號)、《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云南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抽檢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藥監辦〔2022〕7號)、《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保山市藥品及藥包材抽檢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市監發〔2022〕-20號)相關要求,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采取多項措施,全面完成了2022年的藥品抽驗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樣總體情況。2022年,我局共完成藥品監督抽樣32批次,其中,省級監督抽樣24批次,地方監督抽樣8批次。此次抽樣共涉及單位7家(其中縣級以上醫療機構2家,鄉鎮衛生院3家,藥品零售企業2家)。
(二)省級藥品抽檢工作安排、經費投入和完成情況。2022年,我局共承擔省級藥品抽驗任務24批次(省內生產基本藥物5批次,其它藥物10批次;省外生產基本藥物3批次,其它藥物6批次),共投入抽樣經費5390.12元,其中省級藥品抽檢購樣經費總額4390.12元(其中:基本藥物購樣經費778.23元 ,其他藥物購樣經費3611.89元),差旅費1000元。抽樣覆蓋部分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于2022年7月份完成抽樣。
(三)地方性抽檢工作安排、經費投入和完成情況。2022年,我局共承擔地方性藥品抽驗任務8批次(零售單體藥店4批次,基層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村級衛生站4批次),共投入抽樣經費2327.61元,其中地方性藥品抽檢購樣經費總額1127.61元(其中:零售單體藥店購樣經費157.5元,基層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村級衛生站購樣經費970.11元),差旅費1200元。抽樣覆蓋部分零售單體藥店、基層醫療機構,于2021年7月份完成抽樣。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措施。根據《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保山市藥品及藥包材抽檢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市監發〔2022〕-20號)要求,我局及時制定《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龍陵縣2022年藥品抽驗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分工、抽驗品種及完成時限。
(二)加強業務培訓,提升監督人員抽檢能力。我局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對2022年藥品抽驗工作做出安排,同時由業務骨干講解藥品抽樣的原則、程序及相關技術要求,讓全體干部職工了解藥品抽樣工作的方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夠積極配合藥品抽樣工作。
(三)加強監督抽樣,保證完成藥品抽樣任務。執法人員堅持科學、公正、高效和權威的原則,采用先檢查后抽樣的方式,把藥品抽驗與日常檢查工作相結合,藥品抽驗與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合理安排抽檢時間和區域,確保抽檢順利實施。截至8月31日,我局共完成藥品32個批次的抽樣任務,經保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進行檢驗,已收到檢驗報告32份,合格31批次,合格率為96.88%,并對不合格的藥品進行了立案查處,處置率100%。
三、存在問題
(一)由于執法人員少,工作任務繁重,為了加快工作進度,抽樣工作缺少針對性。
(二)部分品種藥品經營企業雖有庫存,但抽檢量遠達不到要求,以至于在藥品經營企業中的抽驗覆蓋率較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將加大對薄弱環節、重點區域、熱點問題、重點品種監管抽檢頻次,根據歷年的抽檢情況和企業質量管理風險情況,確定誠信經營企業,對誠信評價較低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將企業自查自糾作為風險防控的第一道防線,進一步規范我縣藥品經營市場秩序,為廣大人民群眾安全用藥提供保障。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