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3-042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食品藥品領域 | 發布日期 | 2023-04-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切實加強2023年春季學期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廣大師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據《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云南省公安廳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市監辦函〔2023〕3號)工作要求,結合《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23〕—4)要求,自2月份全縣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春季學期開學以來,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轄區內開展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此次春季學校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檢查學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情況;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情況。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情況;開展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食源性疾病預防、制止餐飲浪費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情況。
二、檢查“兩個規范”執行情況
督促學校食堂落實《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督促學校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留樣等制度,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管理要求。
三、檢查食品原料合規性情況
督促學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如實、準確、完整記錄并保存食品進貨查驗信息;對學校供餐形式進行核查,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可追溯。
四、檢查禁止性食品經營落實情況
督促學校,嚴禁采購、使用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散裝食用油、散裝食鹽;學校食堂是否制售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學校食堂是否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菌、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經檢查,未發現存在上述情況。
五、檢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情況
加強對學校周邊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售賣“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對中小學、幼兒園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清理,凡未取得經營證照的,立即關停。
開展此次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80余人次,檢查學校食堂160余家,檢查校園周邊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330余戶次,檢查發現并整改問題130余個,立案查處4起。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