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09_A/2018-0913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其他領域 | 發布日期 | 2018-09-13 |
| 文號 | 瀏覽量 |
BSZN-1100496001
公司設立登記
辦事指南(完整版)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公司設立登記辦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圍
龍陵縣行政區域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
二、設定及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八條: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ǘ﹪沂袌霰O督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前款規定的具體登記管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登記。
三、實施機關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辦件類型
辦件類型:承諾件
辦理方式:網上辦、一次辦
五、許可條件
(一)予以許可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二)不予許可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
六、申請材料
申請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數量要求 | 材料來源 | 其他要求 |
1 |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填寫完整齊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簽字 |
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本人簽字)復印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填寫完整齊全、文字清晰,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同時,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 |
3 | 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 |
4 | 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 |
5 | 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
6 | 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
7 | 住所使用證明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復印件上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 |
8 |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由名稱預先核準部門核發 | |
9 |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復印件上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 |
10 |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 | ■原件 ■復印件 | 1份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本條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參照本條件提供有關材料 |
注:申請材料所需相關文書、表單可在辦理窗口領取或鏈接http://www.ynaic.gov.cn下載。
法定辦結時限:1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八、許可收費
本許可事項不收費。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
1、窗口受理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
提交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網絡受理
網址:http://www.ynaic.gov.cn
受理時間:全天受理
(二)受理
對申請材料齊備、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向申請人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不齊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審核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做出核準登記。
經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做出不予核準登記。
(四)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或在承諾時限內制定相應證書《營業執照》或者不予批準通知書。
2、送達方式
(1)紙質營業執照:申請人可到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領取或由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郵寄送達。
(2)電子營業執照:申請人可在微信或支付寶中安裝“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并在小程序中下載電子營業執照。
十、許可服務
(一)咨詢
咨詢方式
窗口咨詢: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
電話咨詢:0875-6127405 0875-6127699
網絡咨詢:云南省工商局紅盾信息網:http://www.ynaic.gov.cn/
(二)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可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http://yn.gsxt.gov.cn)查詢辦理進程也可以直接到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或通過電話查詢辦理進程,查詢電話0875-6127405 0875-6127699。
(三)監督投訴
窗口投訴:1.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辦公室;2. 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事股
電話投訴:1.0875-6127843;2.0875-6121897。
網絡投訴:1.(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咨詢互動—我要問—網上投訴。
(四)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許可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許可決定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行政復議機關: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龍陵縣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許可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許可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
辦事流程示意圖
公司設立登記辦事流程示意圖
附件2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 ||||||||||||
名 稱 | ||||||||||||
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 | ||||||||||||
住 所 | 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 |||||||||||
生產經營地 | ?。ㄊ?/span>/自治區) 市(地區/盟/自治州) 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 鄉(民族鄉/鎮/街道) 村(路/社區) 號 | |||||||||||
聯系電話 | 郵政編碼 | |||||||||||
□設立 |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職 務 | □董事長 □執行董事 □經理 | ||||||||||
注冊資本 | 萬元 | 公司類型 | ||||||||||
設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寫) | □發起設立 □募集設立 | |||||||||||
經營范圍 | ||||||||||||
經營期限 | □ 年 □ 長期 | 申請執照副本數量 | 個 | |||||||||
□變更 | ||||||||||||
變更項目 | 原登記內容 | 申請變更登記內容 | ||||||||||
□備案 | ||||||||||||
分公司 □增設□注銷 | 名 稱 | 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登記機關 | 登記日期 | |||||||||||
清算組 | 成 員 | |||||||||||
負 責 人 | 聯系電話 | |||||||||||
其 他 | □董事 □監事 □經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財務負責人 □聯絡員 | |||||||||||
□申請人聲明 | ||||||||||||
本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申請登記、備案,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 (清算組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 |||
附表2
董事、監事、經理信息
姓名 職務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姓名 職務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姓名 職務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附表3
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
股東(發起人)名稱或姓名 | 證件 類型 | 證件號碼 | 出資時間 | 出資方式 | 認繳出資額 (萬元) | 出資比例 |
附表4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
附表5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電子郵箱 | ||
身份證件類型 | 身份證件號碼 | ||
(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
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登記及有關事項備案。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設立”欄和“備案”欄有關內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監事、經理信息”、附表3“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附表4“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5“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申請變更同時需要備案的,同時填寫“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公司名稱變更,在名稱中增加“集團或(集團)”字樣的,應當填寫集團名稱、集團簡稱(無集團簡稱的可不填);申請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填寫、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請股東變更的,應填寫、提交附表3“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變更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公司增設分公司應向原登記機關備案,注銷分公司可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胺止驹鲈O/注銷”項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公司申請章程修訂或其他事項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備案”欄及相關附表所需填寫的有關內容。申請聯絡員備案的,應填寫附表5“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申請清算組備案的,“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
7.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不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登記、備案填寫公司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
8.公司類型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注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9.股份有限公司應在“設立方式”欄選擇填寫“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無需填寫此項。
10.“經營范圍”欄應根據公司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1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申 請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項及權限 :
1、辦理 (企業名稱)的
□名稱預先核準 □設立 □變更 □注銷 □備案 □撤銷變更登記
□股權出質(□設立 □變更 □注銷 □撤銷)□其他 手續。
2、同意□不同意□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5、同意□不同意□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經辦人信息 | 簽 字: |
固定電話: | |
移動電話: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體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粘貼處) | |
(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委托書適用于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營業單位、非公司企業等辦理登記(備案)、股權出質等業務。
2.名稱預先核準,新申請名稱申請人為全體投資人或隸屬企業,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申請人為本企業,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
3.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人為主管部門(出資人),分公司申請人為公司,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自然人申請人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申請人加蓋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本企業,加蓋本企業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組備案的,同時由清算組負責人簽字;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同時由破產管理人簽字);分公司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公司,加蓋公司公章;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加蓋隸屬單位(企業)公章。
5.股權出質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申請人為出質人和質權人,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人為出質人或者質權人。
6.委托事項及權限:第1項應當選擇相應的項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體內容;第2、3、4、5項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組織的,應當另行提交其他組織證照復印件及其指派具體經辦人的文件、具體經辦人的身份證件。
8.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