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3-030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消費提示 | 發布日期 | 2023-03-09 |
| 文號 | 瀏覽量 |
春季萬物復蘇,氣溫回暖,是致病微生物滋生的活躍期,食物中毒風險進一步增加,為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春季食品安全預警公告如下:
一、預防食用野菜中毒
不隨意采食、出售、購買不熟悉、難以識別或來源不明、有異味、霉爛,以及生長在噴灑農藥、施用化肥的莊稼地里的野菜。不生食野菜,野菜需要經過浸泡、蒸煮、烹調等方式處理后再食用。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養生”“藥用”“治療”功效。應注重食物多樣性和膳食平衡,不宜多吃或單一類型大量食用。比如:車前草食用過量可能引起抽搐,蒲公英、魚腥草食用過量可能引起胃寒者胃痛,馬齒菜食用過量可能引發低血糖癥狀。
二、預防食用野果中毒
野外游玩,千萬不要隨意采摘食用野果,以免中毒。如:名為“馬桑果”的野果,與桑葚外表相似卻極其危險,誤食馬桑果青果15—60克即可致中毒,中毒者多在食用后30分鐘至3小時左右出現惡心、嘔吐、胸悶、頭痛等癥狀,病情嚴重甚至導致中毒者呼吸停止或心搏驟停引發死亡。一旦發生誤食野果中毒,要立即催吐并盡快就醫,不能心存僥幸延誤搶救時間。
三、預防食用草烏、附子中毒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藥酒及其他食品)。做到不參與、不邀約、不聚眾煮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四、嚴防問題散裝白酒中毒
嚴禁在任何集體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釀酒或散裝儲藏酒。不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的散裝白酒,切勿購買、飲用私自勾兌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謹防誤食醇基燃料中毒,餐飲經營者、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不能將醇基燃料與食品(特別是酒類)一起存放,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時收存,不得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以防誤食中毒。
五、預防學校食堂食物中毒
學校(含托幼機構)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加強學校食堂等場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規范加工制作過程,嚴格食品留樣,加強清洗消毒和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預防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嚴禁學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黃花菜、發芽和青皮土豆、野生菌、自制豆漿等高風險食品,嚴禁制售涼菜和外購熟食涼菜,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六、預防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工地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婚喪宴請等集體用餐單位,要嚴格執行集體聚餐備案管理制度,嚴把原料采購、加工、貯存關,應采購和加工新鮮食材,嚴格執行原料采購驗收和索證索票制度,嚴格食品儲存管理,嚴格餐飲具清洗消毒,食物留樣備檢保存48小時以上,嚴禁加工制作食用野菜、野果、野生菌(含其制品)、四季豆類、發芽或青皮土豆等容易引發食物中毒的食品。
消費者在外就餐,要選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攤販備案卡》的餐飲服務單位,做到適量點餐,杜絕食品浪費,倡導“光盤行動”。食用食物后,如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中毒癥狀,應立即撥打120,或及時到附近醫療機構就診。
消費者若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情況,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核查處置,堅決維護廣大消費者食品安全和消費權益。
龍陵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