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21-05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應急救援 | 發布日期 | 2021-05-17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適應地震應急工作需要,提高全縣地震系統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協調和步調一致,根據《龍陵縣地震應急預案》《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龍陵縣 2021年地震應急工作方案。
總 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以及加強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樹立防大震、救大災的底線思維,切實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和抗震救災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將地震災害風險和損失降至最低。
(二)工作目標。
密切配合省、市、縣委、縣政府以及縣應急管理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備震工作基礎;完善地震災害處置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努力做好系統內應急處置準備;開展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御和科普宣傳,普及應急救援知識,提升群眾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快速、科學、有序、有效地地震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建設
(一)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時,組織召開地震應急辦公會,提出地震應急預案啟動建議,組織開展地震應急工作;負責震情監視、震災調查、宣傳報道等工作;完成省、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為適應地震應急工作需要,設立地震應急辦公室,由岳家葵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地震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承辦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應急日常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機構
領導小組分設地震應急辦公室、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地震應急后方工作組和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地震應急常規工作。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時,地震應急辦公室隨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實時推移到地震發生區域,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地震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承辦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應急日常工作。
1.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地震現場工作;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抗震救災對策建議;參與震區的抗震救災工作;完成省、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震后預評估。參與當地抗震救災現場會議和地震系統前方指揮部等會議。負責災情調查核實,參與省地震系統前方指揮部工作。負責調查地震破壞情況,收集上報現場地震災情資料,參與當地抗震救災現場會議和地震系統前方指揮部等會議等工作。
2.地震應急后方工作組
主要職責:負責地震應急工作協調、溝通聯絡、災情收集、報告擬制、會議承辦、綜合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應急期間的震情跟蹤監視工作;配合省、市地震局實施震區災害損失評估,確定地震烈度,結合地震成因,震情速報及震后趨勢的快速分析判定;開展應急期間震情異常調查核實、地震序列及震情分析研判等工作,適時提出震后趨勢判定意見,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震后應急信息、技術保障;地震應急期間的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和器材的調度及后勤保障供應;做好應急期間經費管理等。
(三)總體要求
始終牢固樹立震情第一的觀念,按照“有震無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的要求,抓實地震應急準備工作,全體人員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確保地震應急處置工作快速、科學、有序、有效。
第一部分地震災害應急響應
一、縣內發生3.0~3.9 級地震
縣內發生3.0~3.9級地震時,地震應急值班人員收到震情信息后,30分鐘內完成震情速報(帶班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工作,向縣政府提出工作建議、地震應急處置意見。應急處置工作主要由地震發生區域的鎮(鄉)地震應急工作組完成。并于2個工作日內,將應急處置情況書面報市局地震災害管理科。做好趕赴震區準備工作,視情況和需要趕赴受災的鄉(鎮)村(社區),配合當地政府、部門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二、市內發生4.0~4.9 級地震
縣內發生4.0~4.9級地震時,地震應急值班人員收到震情信息后,30分鐘內完成震情速報(帶班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工作。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開展震情研判、震情監視工作;參與災區部署組織抗震救災工作。鎮(鄉)村(社區)共同配合做好地震現場應急的各項工作,共同完成《災情調查報告》并按時上報,必要時請求省市地震局給予支持。
(一)應急響應
1、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
震后1 小時內,前方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抗震救災工作。
李正雙:負責應急工作總協調,主要參與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及時與市委、市人民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匯報,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負責全局地震應急工作的指揮、部署;陪同上級領導趕赴震區參與當地抗震救災;向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及震區人民政府提出震后趨勢判定意見和工作建議。參與當地抗震救災現場會議和地震系統前方指揮部等會議。
牛興寶:負責地震災害及抗震救災工作影像資料收集;前后方溝通、聯系;震后2 小時內,完成《災情預評估報告》;震后 3天內,牽頭完成并上報《災情調查報告》;視情況配合組織開展震區的科普宣傳、民眾心理疏導工作。
岳家葵:負責地震應急辦公室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縣地震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承辦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應急日常工作。地震災害及抗震救災文秘、文字撰寫,安全駕駛、車載設備的維護等相關工作。
2.地震應急后方工作組
楊永平:負責后方應急總協調工作,指導下設各小組開展工作,參加后方指揮部會議。負責綜合協調小組全面工作。震情簡報編寫等文秘工作。負責災情收集;地震應急事件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完成綜合協調小組其他臨時性工作。負責震情跟蹤研判小組全面工作。震情速報及震后趨勢的快速分析判定;地震序列及震情分析研判等工作,適時提出震后趨勢判定意見。
周官強:配合楊永平做好相關工作。
3、后勤保障組
羅明祝:負責應急保障組全面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期間的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和器材的調度及后勤保障供應。按照當地預案,履行部門工作職責。震中所在的鎮(鄉)地震應急工作組配合市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做好災情調查核實工作;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完成《災情調查報告》編寫等工作。
趙安娜、李構果:配合羅明祝做好相關工作。
(二)應急結束
根據地震應急處置時限要求和應急工作推進情況,提出結束應急響應狀態的建議,報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長審批并發布執行。
三、縣內發生5.0 級以上地震
縣內發生5.0 級以上地震時,地震應急值班人員收到震情信息后,30分鐘內完成震情速報(帶班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工作。按《龍陵縣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方案》要求,建議省市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縣地震局應急前方工作組迅速趕赴受災的鄉(鎮)村(社區);配合做好省、市地震系統地震應急現場指揮部布置和建設前期準備工作,確保現場指揮部必要的辦公和生活條件,待省、市地震現場應急隊伍到達后,按照職責分工全力參與地震系統地震應急現場指揮部的各個工作組的工作。同時做好抗震救災指揮部與省地震局前方指揮部的溝通、協調聯系工作。
(一)應急響應
1.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
李正雙:震后第一時間,隨上級級領導先期趕赴災區指揮抗震救災工作。震后1 小時內,參加指揮部緊急會議后,隨應急隊伍和救援力量趕赴災區開展工作。負責應急工作總協調,及時與縣委、縣政府領導匯報,陪同省、市、縣級領導趕赴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參加應急工作的指揮、部署,抗震救災現場會議,提出工作建議;做好震救災指揮部與省、市、縣地震前方指揮部的溝通、協調聯系工作;參與抗震救災現場會議和省市地震局前方指揮部會議等工作。
牛興寶:負責抗震救災影像資料的收集,待省、市地震局現場工作隊到達后參與省、市地震局現場信息宣傳組和秘書組等臨時性工作;做好與市局前后方的溝通、聯系等工作;3 小時內完成《災情預評估報告》,負責與省地震局相關處室取得聯系,了解省、市地震前方指揮部組建有關需求并及時反饋災區縣級指揮部;待省、市地震現場工作隊到達后,陪同查看災情,參與省、市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組工作。配合省、市地震局完成《災情損失評估報告》。并收集《震情趨勢研判意見》提交上級審閱。視情況配合組織開展震區科普宣傳、民眾心理疏導等臨時性工作。
岳家葵:負責地震應急辦公室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縣地震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承辦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應急日常工作。地震災害及抗震救災文秘、文字撰寫,安全駕駛、車載設備的維護等相關工作。
2、地震應急后方工作組
楊永平:負責后方應急總協調工作,負責及時向省、市、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及時收集上級地震部門現場工作隊出隊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報告;協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地震應急期間全面工作;震情簡報編寫等工作;3 小時內收集《震情趨勢研判意見》《災情預評估報告》,配合新聞宣傳小組準備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地震應急事件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完成綜合協調小組其他臨時性工作。負責震情跟蹤研判小組全面工作。加強與省地震局監測中心、預報中心的溝通聯系,負責組織、安排應急期間的震情跟蹤監視工作,負責應急期間前兆加密監測,參與異常調查核實等工作;收集、匯總、發布震情、救災措施等信息;回答外界詢問、回應社會關切。
周官強:協助楊永平完成相關工作。
3、后勤保障組
羅明祝:負責應急保障組全面工作,負責震后應急信息、技術保障。負責地震應急期間的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和器材的調度及后勤保障供應。
趙安娜、李構果:協助羅明祝完成震后應急相關工作。
(二)應急結束
根據國家、省、市地震系統前方指揮部的地震應急處置時限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提出結束應急響應狀態的建議。
四、鄰區發生5.0 級以上地震
鄰區發生5.0 以上地震時,地震應急值班人員收到震情信息后,30分鐘內完成震情速報(帶班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工作。視災情建議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啟動地震應急響應后,按相應啟動應急響應級別履行工作職責。
1、地震應急前方工作組,做好趕赴影響區準備工作,視情況趕赴受災的鄉(鎮)村(社區),配合鄉鎮認真開展好影響該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若發生災情,按時完成我縣地震災害損失報告,及時向市地震系統現場指揮部進行災情匯報,納入市災評統計。
2、地震應急后方工作組。綜合協調小組負責應急期上傳下達、震情簡報編寫、電話咨詢等臨時性工作;震情跟蹤研判小組負責震情跟蹤監視工作,震后1 小時內,召開緊急震情會商會議,及時跟蹤研判震情、跟蹤工作;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收集、匯總和發布震情、災情、救災措施等信息;
3、后勤保障小組。負責震后應急信息、技術和物資經費保障。
4、各鄉鎮地震應急辦公室,按照當地預案,開展好本區域地震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應急輪值方案
一、地震局應急值班由局地震應急辦公室安排和管理,法定節假日由所有人員輪流值守,其他時間按照值班安排表依次輪值。
二、各鄉(鎮)防震減災辦負責本區域值班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
第三部分 現場工作隊工作紀律
一、堅持災情就是命令,做到反應迅速。凡是龍陵城區及附近地區發生2.5級以上地震、其他鄉鎮發生3.0級以上地震及鄰近州縣發生5.0級以上地震(對我縣造成破壞影響),局所有人員必須第一時間進入工作崗位,由地震應急辦公室實時安排相關工作事宜,隨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二、嚴格遵守地震現場應急工作紀律,高度重視地震現場應急的各環節工作。工作中服從指揮、服從組織、盡職盡責,確保做到及時、高效、有序。
三、嚴格實行追責問責制度。在應急工作中反應遲緩、履職不到位的將按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工作失誤的取消個人年終評先評優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規定程序給予行政問責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