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50520-00002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環境影響評價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經審查,我局擬對以下項目做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金溪路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自然法宣審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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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 龍陵縣閩達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年處理5萬噸硅渣綜合利用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龍陵縣閩達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
環評文件類型 | 報告表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云南元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
項目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投資項目備案,項目編碼:2409-530523-04-01-759084。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工程內容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組成,項目總占地面積17894.20m2,本次建設利用面積占地14945.0m2,剩余的2949.20m2為預留土地(不納入本次建設內容),主要建設倉庫1座、硅渣廠房(生產車間)1座,布置破碎、篩分、人工智能分選機等設備,形成年處理5萬噸硅渣的生產規模。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5.1萬元。 | |||||||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 1.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燃油廢氣以及裝修廢氣。 施工揚塵主要來自表土臨時堆放以及場地、道路施工作業等過程,通過設置施工圍擋、定期灑水降塵、加蓋防塵布、清洗車輛等措施,可有效減小施工揚塵對周圍空氣環境的影響;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燃油廢氣主要污染物為CO、THC、NOx、SO2,裝修廢氣主要為焊接煙塵,產生量均較小,通過車輛限速、加強施工管理等措施,燃油廢氣和裝修廢氣經自然稀釋、擴散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2.加強水污染治理工作。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生活污水。 施工廢水來自混凝土養護、車輛清洗等過程,主要污染物為SS,經臨時沉淀池收集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車輛清洗廢水還含有少量油污,經單獨設置的沉淀池收集處理后用于運輸車輛車輪清洗,不外排;項目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如廁依托龍陵永隆鐵合金有限公司衛生間,生活污水主要為少量洗手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降塵,不外排。 3.控制噪聲環境影響。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作業噪聲、設備安裝調試噪聲,源強聲級值在80—105dB(A)之間。項目夜間不施工,通過優化施工布置、定期維護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設置施工圍擋等措施,可減小施工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 4.嚴格固體廢物管理。項目開挖土石方量較少,可全部用于綠化覆土,無棄渣產生。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設備包裝廢棄物、建筑施工廢棄物等,收集后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統一運至有關部門指定地點處置;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統一收集,運至附近垃圾收集點處置。 (二)重視運行期環境管理 1.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運營期廢氣主要為粉塵、運輸揚塵、車輛尾氣。 有組織廢氣:項目設置1條破碎生產線、3臺分選機,破碎生產線原料倉封閉,設收塵口收集含塵廢氣,粉塵來自破碎及分選工段(均密閉),通過引風管道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由于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有其他生產企業,本項目排氣筒高度不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7.1條要求,因此本項目排氣筒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粉塵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濃度約為0.84t/a、0.155kg/h、9.7mg/m3,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主要為原料、產品裝卸及堆放過程及車間未被收集的粉塵,通過采取倉庫密閉、地面硬化、封閉式皮帶輸送等措施后,原料堆場粉塵、產品裝卸及堆放粉塵、破碎及分選工段未被收集的粉塵,顆粒物廠界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對周圍空氣環境影響較小。 運輸車輛尾氣主要污染物為NOx、CO、CHx,運輸揚塵通過采取定期灑水降塵,車輛尾氣及運輸揚塵經大氣擴散、稀釋后對周圍空氣環境影響不大。 2.加強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項目員工均不在廠區食宿,不產生食堂廢水,生活污水主要為盥洗及沖廁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氨氮、SS,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處理工藝為“A/O+膜過濾(填料生物膜)”的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沖廁、綠化用水標準后,回用于沖廁和場地綠化,不外排。 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為SS,經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處理后,經管道輸送至龍陵永隆鐵合金有限公司的水池,用于該公司的循環冷卻水,不外排。 3.控制噪聲環境影響。運營期噪聲主要為放礦機、鄂破機、振動篩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聲級值在70—90dB(A)之間。環評預測,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加強內部培訓等措施后,運營期項目東、南、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西廠界晝夜間噪聲達到4類標準限值要求。 4.嚴格固體廢物管理。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收集后作為煉鋼用脫氧劑外售;化糞池污泥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掏處置。 危險廢物:廢機油、廢油桶約、含油抹布,通過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置。 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統一運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點處置。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項目竣工后及時開展排污許可申報,并做好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6.加強環境風險管理。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確保環境安全。 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科學設計,規范施工,達標運行。項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項目性質、規模等發生重大變化,應報審批部門另行審批。 | |||||||
公眾參與情況 | |||||||
無反對意見 |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承諾文件 | 無 | ||||||
擬審批意見 | |||||||
擬審批意見 | 同意項目審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