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2-1109003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環境影響評價 | 發布日期 | 2022-11-09 |
| 文號 | 瀏覽量 |
公示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金溪路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自然法宣審批股
郵編:678300
聯系電話:0875-6128408 (兼傳真) 電子郵箱:llxhbjbgs@126.com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 | 總投資 (萬元) | 環保 投資 (萬元) | 建設 地點 | 環評類型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備注 | ||
序號 | 書 | 表 | |||||||||
1 | 國道G219龍陵(黃草壩)至龍鎮橋段 | 云南省普通國道公路建設指揮部 | 本項目線路全長94.544279km(樁號為K0+000~K94+544.279),其中新建路段長度為74.192km,改擴建路段長度為20.352km;設橋梁46座,總長5093.18m,均無涉水橋墩;隧道2座,全長986m;涵洞281道,平面交叉67處。路面結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全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60km/h、40km/h、30km/h三種,路基寬為12m、8.5m二種。 | 321631.0607 | 1385.1 | 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境內 | √ | 2022/11/9 | 龍環發〔2022〕79號 | ||
關于國道G219龍陵(黃草壩)至龍鎮橋段環境
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龍環發〔2022〕79號
云南省普通國道公路建設指揮部:
你單位報批的由麗江智德環境咨詢有限公司(主要編制人員:吳鋒,資格證書編號:(2014035530350000003510530008)編制的《國道G219龍陵(黃草壩)至龍鎮橋段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保山市龍陵縣境內,于2020年4月14日取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G219線龍陵(縣城)至龍鎮橋段開展前期工作有關事項的函(龍政函〔2020〕11號)。項目性質為改擴建,路線起于保山市龍陵縣龍新鄉黃草壩,途經黃草壩、勐冒、龍新鄉、蚌渺村、象達鎮岔路田、胡家寨、平達鄉、勐糯鎮、半斤壩,止于龍陵縣勐糯鎮半斤壩龍鎮橋橋頭(與臨滄市鎮康縣交界處),順接國道G219臨滄龍鎮橋至永德(戶乃)段起點。全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60km/h、40km/h、30km/h三種,路基寬為12m、8.5m二種。線路全長94.544279km(樁號為K0+000~K94+544.279),其中新建路段長度為74.192km,改擴建路段長度為20.352km;設橋梁46座,總長5093.18m,均無涉水橋墩;隧道2座,全長986m;涵洞281道,平面交叉67處。路面結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項目總投資321631.060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85.1萬元。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約23.1631h㎡,臨時基本農田面積約8.6483h㎡。項目建設涉及龍陵縣生態保護紅線(公開版)2.2078h㎡,不涉及龍陵縣生態保護紅線(“三線”劃定初步結果,已于2022年10月26日批準),不涉小黑山自然保護區及建設控制地帶,不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生態公益林等環境敏感區。我局同意按照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選址選線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等進行項目建設。
二、《國道G219龍陵(黃草壩)至龍鎮橋段環境影響報告書》應作為該項目施工期和運行期環境管理的依據,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項目擬設置施工場地24處、生活營地6處,預制場、拌合站等施工場地產生的沖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拌合站,不外排。生活廢水依托居民區的化糞池、村委會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綜合利用不外排。項目設計中橋梁均不設置水中橋墩,橋梁基礎施工采用鋼板筒圍堰圍擋工藝,下部結構采用鉆孔灌注樁施工工藝。施工設備清洗廢水經隔油沉淀池沉淀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不外排。隧道施工廢水進入沉淀池,經pH調節,上清液用抽水機抽送后循環利用或作為項目路基及施工便道等施工灑水抑塵使用,剩余部分用于周邊林地綜合利用,不外排。
(二)在沿河路段施工過程中在施工區域和水體之間采用編織土袋或修建攔渣墻,對廢渣、泥漿等進行有效攔擋,減少路基施工對周邊水體的影響。河道改道采取圍堰施工,通過先改道再引水,再建設道路,改移工程產生的設備清洗廢水經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不外排,減少河道改道過程對河流水環境及水生態的影響。
(三)通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粉狀材料采用罐狀或袋狀運輸,土料、砂料的運輸車輛加蓋篷布,石灰、砂土禁止露天堆放、施工完成后及時開展現場清理及平整場地,有效減少施工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擬設置混凝土拌合站7座,拌合站水泥料塔倉頂廢氣均經自帶布袋除塵器;攪拌裝置均安裝于室內,攪拌過程粉塵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放。倉頂廢氣及攪拌站廢氣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要求。項目施擬設置瀝青拌合站2座,瀝青拌合站烘干滾筒加熱骨料產生的燃油廢氣、骨料攪拌和篩分粉塵通過高15m排氣筒(1#)排放,二氧化硫放濃度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瀝青儲罐加熱、拌缸攪拌及出料廢氣收集后進行凈化處理通過高15m排氣筒(2#)排放,有機熱載體鍋爐燃油廢氣直接通過2#排氣筒排放,瀝青煙、苯并[a]芘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煙塵、SO2、NOx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限值要求,硫化氫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限值要求。建設單位應加強施工期的管理,在施工前應發布施工告示,針對瀝青攪拌站廢氣應采取吸捕、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盡量避免無組織排放。
(四)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作業機械、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噪聲值在65-76dB(A)之間。施工噪聲會對部分施工路段兩側50m范圍聲敏感點產生一定的影響。施工過程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裝減振基座、隔聲罩、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和時間,可減少噪聲對周圍敏感目標的影響。
(五)項目擬設置棄渣場40個,開挖棄方清運至規劃的各棄渣場內集中堆放;施工設備清洗廢水隔油池產生的少量隔油渣為危險廢物,經收集后統一暫存與固定地點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后運送到附近村鎮與當地生活垃圾一并處理;項目拆遷及施工過程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后,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運輸至棄渣場內堆放。
(六)工程占地區域涉及國家Ⅱ級保護野生植物金蕎麥,待施工結束后采取相應措施恢復金蕎麥種群數量;工程施工直接影響區涉及的保護野生植物采取掛牌、避讓等措施。施工期要注意防火,嚴防引起森林草原火災,避免對植被造成破壞;提高施工人員的保護意識,嚴禁捕獵野生動物。
(七)項目運營期服務設施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MBR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的綠化標準后,用于服務設施及其周圍路段綠化植被的澆灌,不外排。隧道管理所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處理后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要求。
(八)項目設有2座隧道,均采用自然通風,CO濃度均滿足《公路隧道設計規范》(JTG D70-2004)要求。汽車尾氣CO、NO2日均濃度和高峰小時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環評預測運營期部分道路敏感點噪聲存在超標現象,建設單位應在項目驗收時根據聲環境監測結果,補充完善聲環境保護措施,必要時在敏感點路段采取聲屏障、建筑物設置吸隔聲設施(隔聲窗)等措施,確保噪聲達標。
(九)擬建公路跨越或伴行地表水體,通過在跨越或伴行水體設置警示牌、防撞墩及護欄、橋面收集系統及沉淀池、事故池等措施,公路管理部門加強對運輸危險品的車輛監督管理,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危險品運輸事故降低環境風險。
(十)項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省有關基本農田“先劃后占”的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開工建設,須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建設單位報請地方人民政府嚴格控制沿線土地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在線路兩側噪聲超標范圍內新建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聲環境敏感建筑物。
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科學設計,規范施工,達標運行。建設項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建設項目性質、規模等發生重大變化,應報審批部門另行審批。
請龍陵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該項目的生態環境現場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