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19-0702003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環境影響評價 | 發布日期 | 2019-07-02 |
| 文號 | 瀏覽量 |
關于云南永昌硅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江鄉鉆水河礦區硅石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擬批復
云南省永昌硅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批的《云南永昌硅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江鄉鉆水河礦區硅石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收悉,經審查,該項目位于保山市龍陵縣龍江鄉勐外壩村鉆水河社境內,項目總投資3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1.20萬元,占總投資的21.57%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有關規定,同意項目建設,并要求如下:
一、《云南永昌硅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江鄉鉆水河礦區硅石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應作為該建設項目施工期和營運期環境管理的依據。
二、在項目設計、施工中要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對策措施,嚴格按照科學設計,規范施工,達標運行的總要求,將環保“三同時”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三、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環境管理,確保環保對策措施落實到位,以減小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項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組織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營運。
請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做好該項目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