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50103-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災后救助 | 發布日期 | 2025-01-03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云財資環〔2024〕172號)及《保山市財政局 保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2025年省級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保財資環〔2025〕9號)文件要求,為支持做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經局黨委會研究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結合各鄉鎮受災情況,現將2025年省級冬春救助資金資金12萬元分配至各鄉鎮(具體分配方案見附件1)。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一、該資金與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統籌使用,對冬春期間需救助受災群眾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實際需求給予補助。各鄉鎮要切實管好、用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原則上通過“一卡通”發放。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二、各鄉鎮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規程》等相關規定,規范發放。加強對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對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等環節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追蹤考核,發現問題必須立即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收集完善發放相關臺賬資料(申請表、公示照片、受災照片、發放花名冊、分配方案、黨委會研究會議記錄等)。
三、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各鄉鎮在收到本通知后15日內,對照附件2認真細化填報績效目標表上報縣應急管理局,由縣應急管理局審核后匯總上報市應急管理局。預算執行中,請嚴格按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5年省級冬春救助資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級冬春救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