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4081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應急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4-08-14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通過2個月的調查,查處兩起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危險化學品案。該危險化學品為新能源動力液,能代替92號汽油,該案是新刑法實施以來龍陵縣首起“新型產品”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案。
6月份以來,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分別在龍江鄉、臘勐鎮現場查獲違規銷售新能源動力液64桶,640L,經檢驗鑒定該新能源動力液為危險化學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之規定,將此案移交給龍陵縣公安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7月31日,縣公安局正式受理該案,決定以危險作業罪立案偵查。
下一步,縣應急管理局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重拳出擊,持續組織開展以“新能源”名義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確保全縣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