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ajj/2024061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應急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應急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4-06-12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2024年安全生產的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和省69項、市75項、縣71項具體舉措,全面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不斷完善工作責任體系,持續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努力提升監管能力水平,切實增強“兩個意愿”,全力控制壓減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嚴密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一)堅持“第一議題”制度。突出“關鍵少數”,將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黨委(黨組)會議、政府班子會議第一議題,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負責;各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以下均需各鄉鎮負責,不再列出)
(二)提升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推動將安全生產作為公職人員培訓重要內容,重點加強新招錄公務員培訓,提升公職人員
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組織觀看《安全生產責任在肩》警示教育片。(縣委組織部、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負責)
(三)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和省69項、市75項、縣71項具體舉措落實情況評估。(縣安委辦牽頭,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四)全面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認真落實《龍陵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及時出臺子方案,強化動員部署,細化目標任務,有效跟蹤落實。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確保2024年工作任務落實到位。(縣安委辦牽頭,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及納入全縣綜合考評的其他縣級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
(五)組織參加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企業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2024年,重點開展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二級三級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縣應急局、縣衛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分別負責)
(六)組織其他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分級分批組織危化品、煙花爆竹、冶金工貿、交通運輸、房屋市政、水利、電力、特種設備、農業農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上級組織的專題安全教育培訓。(縣應急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文旅局、縣教體局、縣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操作資格持證上崗。監督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相關考試合格后持證情況。(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八)加大《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的宣傳貫徹力度。督促指導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九)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嚴格落實《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領導干部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的通知》(〔2023〕—109)文件要求,按照《龍陵縣領導干部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明確需要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的領導干部范圍及檢查頻次,充分發揮主要負責同志“頭雁”作用,持續向基層末梢發力,認真開展帶隊檢查。(縣安委辦牽頭,16個行業監管指揮部辦公室單位負責)
(十)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按程序報上級安委辦備案。
(十一)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同志。加強縣、鄉安委辦力量建設,完善配套支撐保障和內部監督措施,確保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采取部門會商、“一事一議”等方式,明確職能交叉和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安全監管責任。
(十二)安委會其他負責同志。推動分管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責任,參照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鏈條、各環節監管責任,杜絕“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問題。
(十三)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工作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工作機制,加強考核巡查專業力量建設,嚴密組織年度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強化結果運用,提高考核權威性。(縣安委辦牽頭,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發揮安委辦職責作用。健全“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工作機制,強化警示通報、約談曝光、掛牌督辦、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議、提級調查等手段運用,推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縣安委辦牽頭)
(十五)各成員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內設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細化職責分工,配齊建強工作力量,嚴格按照《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文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
(十六)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行業監管指揮部作用。嚴格按照《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充實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人員及成立安全生產行業監管指揮部的通知》(龍政辦發〔2023〕30號)文件落實各指揮部工作職責,有效形成安全生產各個重點行業領域統一指揮、協調暢通、齊抓共管的局面。(16個安全生產行業監管指揮部牽頭單位分別牽頭負責)
五、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十七)全面摸清重大安全風險底數。對照省級明確的83項重大安全風險標準,全面摸清重大安全風險底數,明確防控責任,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逐一登記健全“基礎信息、責任分工、防控措施、應急處置”4張清單并動態更新。(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文旅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國資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林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提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質量
(十八)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摸清已明確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底數,將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監督檢查,建立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清單,加大判定標準和檢查事項宣貫力度,做到學標準、用標準、守標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十九)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2024年底前,縣屬企業以及規模以上的工礦商貿企業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二十)落實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措施。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縣政府每年掛牌督辦、曝光處理重大隱患分別不少于30項;貫徹落實云南省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倒查機制;分行業領域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縣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二十一)強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實施防范遏制非煤礦山領域重特大事故八條硬措施,落實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措施。嚴厲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山事故瞞報及隱蔽工作面、遮擋探頭、拆除或破壞監測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嚴格落實重大災害分區管理、區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強化礦山地面“三堂一舍”達標合規建設和消防設施設備、井下應急救援設備安全管理。(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消防安全監管。著力構建齊抓共管的大消防工作體系、責任體系,夯實消防本質安全基礎。緊盯高層建筑、醫院等“大單位”,重點排查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問題;緊盯經營性自建房、沿街商鋪、餐館飯店、家庭作坊等“小場所”,重點排查違章搭建、違規住人、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等危險行為;緊盯電競酒店等“新業態”,重點排查違規投入使用、監管責任不明確、管理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緊盯城鄉接合部、連片村寨等“舊區域”,重點排查占堵消防車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緊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重點排查督改責任不落實、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深化冬春等重點時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縣消安委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二十三)深化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持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對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覆蓋培訓。嚴格燃氣經營許可、氣瓶充裝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燃氣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燃氣經營者按規定進行入戶安檢。深入開展氣瓶、壓力管道等涉燃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要求,推動將商用燃氣灶、可燃氣體探測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納入CCC認證管理,加大燃氣用具產品流通、銷售等環節監督抽查力度。(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工信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分工負責)
(二十四)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圍繞“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升人員技能素質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水平),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消地協作”專項檢查督導,深化油氣儲存等重點企業專項治理,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行動。(縣應急局牽頭,縣工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分工負責)
(二十五)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繼續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梯次組織開展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兩客一危一貨一面”重點車輛等安全管理,嚴查“三超一疲勞”、大客車非法營運、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持續打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行為,強化新生產車輛檢驗檢測管理。(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工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二十六)強化建設領域安全監管。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深入開展房屋市政、公路、水利、電力、鐵路以及其他專業建設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隧道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盲目趕工期搶進度、不按方案施工、審批手續不全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深入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實施分類整治。(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
(二十七)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加強水上客運等重點運輸船舶監督檢查。加強旅游客運船舶監管,嚴防超載等違法行為,保障船舶適航條件。壓實鄉鎮政府責任,強化鄉鎮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嚴防非法營運。加強檢驗超期和異常船舶信息通報。健全水上交通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協同處置。(縣交通局負責)
(二十八)強化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持續加強冶金、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等工貿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整治(縣應急局負責)。實施電梯安全筑底行動(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民爆行業安全監管,提升民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縣公安局、縣發改局按職責分別負責)。持續推動變型拖拉機治理,加快老舊農機淘汰升級(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強化校園實驗室安全管理,嚴防校園擁擠踩踏(縣教體局負責)。加強公共場所人群聚集活動安全管理,嚴格安全許可審批和公眾聚集場所許可管理。進一步加強群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整治,強化校園、醫院、燃氣、居民自建房、體育館、交通等行業領域和“三類場所”安全管理,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舉報的身邊安全隱患,開展跨部門聯合排查整治,強化責任倒查,守牢群眾衣食住行、上學就醫等公共安全底線。(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水平
(二十九)貫徹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貫徹落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國家、省、市重點推進的涉及安全生產的推薦性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強制性標準監督落實,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引導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落實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復產驗收優先等方面的激勵政策。(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提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穿透力。推廣運用聯合執法小分隊、“四不兩直”暗訪等方式,加大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企業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從快從重嚴肅查處重大案件,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行業禁入、“一案雙罰”等措施。強化縣級專業執法力量,落實縣級執法隊伍實體化建設。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嚴厲打擊事故瞞報謊報遲報行為(縣安委辦牽頭,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判行業安全形勢,運用檢查、通報、約談、教育培訓等方式開展行業安全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責任。(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十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專家指導服務。對非煤礦山重點企業開展礦山安全督導檢查和動態整治。對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專家指導服務,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高危細分領域企業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對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等重點工貿企業開展線上巡查預警和線下專項檢查幫扶(縣應急局、縣工信局分工負責)。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發揮行業專家、退休技安人員等作用。深入推進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聘用工作,建強縣級專兼職技術檢查員隊伍,強化行政執法工作社會監督。年底前,縣級統籌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持續加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非煤礦山、尾礦庫、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塵涉爆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壯大安全應急產業,加大安全應急裝備在重點領域推廣應用。抓住國家政策機遇,推動落實大規模設備更新。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關閉、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尾礦庫閉庫銷號等工作。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組一批、關閉退出一批清單。加大安全生產科技攻關力度。推進智能化標桿礦山建設。深入開展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水庫除險加固、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動。(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分工負責)
(三十三)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推動出臺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嚴格落實《云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統籌鄉(鎮)安全生產監管、消防、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推動責任落實到“最后一公里”。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培訓,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縣應急局牽頭,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三十四)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培育公眾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等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普法,廣泛開展安全公益宣傳和應急科普宣傳,因地制宜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探索應急廣播機制進企業,推動“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夯實全員崗位責任,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自救技能。設置安全生產專題欄目,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行為曝光工作。持續開展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等示范創建。(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總工會、共青團龍陵縣委、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分工負責)
(三十五)全面加強事故災害信息報告工作。加大重大突發事件緊急信息1小時內報告要求的宣傳貫徹力度,監督指導企業切實落實事故信息報告主體責任,健全事故信息報送工作機制,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行為。進一步理順事故信息共享和報告工作機制,優化流程環節,提高信息報送效率。落實電話報告后30分鐘內報送書面信息,不能以電話報告代替書面信息的要求。將事故信息報告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內容,對事故信息報告工作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及時提醒、約談、通報。對未按要求報告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緊急信息的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壓力傳導到位、規定執行到位。(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