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8-3-/2015-12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統計局 |
| 公開目錄 | 統計分析與信息 | 發布日期 | 201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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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在市統計局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十二五”規劃發展目標,堅持實事求是,依法統計,自覺踐行統計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提高統計能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公信力,努力建設現代服務型統計,加強新形勢下的統計工作,為全縣“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的統計保障。根據工作要求,現將我局2015年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2015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轉作風,抓黨建
按照縣委“活動一陣子、堅守一輩子,持續用力抓”的要求,堅持重心不變、思想不松、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一以貫之抓好整改落實,鍥而不舍地把作風建設推向深入,2015年我局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和“掛包幫”“轉走訪”扶貧開發工作。不斷鞏固和擴大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推進黨的建設,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工作。加強統計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進一步樹立新風正氣,傳遞正能量。進一步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素質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統計隊伍。
(二)抓重點工作落實
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和糧食產量抽樣調查工作被縣政府列入本年度全縣重點工作。針對重點工作,我局采取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堅持方法制度等有力工作措施按時按質推進工作落實。
(三)抓改革,促統計事業發展
2015年是深化統計改革、推進統計建設的攻堅階段,我局一是加強宣傳學習,確實領會統計改革的重要意義。借助龍陵講堂平臺,邀請云南省統計局總統計師陳楊東于4月28日蒞龍開展了題為《新常態下統計責任與擔當》統計知識講座,在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中宣傳普及統計知識、統計改革重點及相關法律法規。二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穩步推進各項統計制度方法,提交初稿促進縣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意見》(龍政發〔2015〕38號)、《進一步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的通知》(龍政發〔2015〕30號)、《關于認真開展2015年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龍政辦發〔2015〕31號),并相應成立了由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單位和鄉鎮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確保各項改革有序推進。三是加強部門協作,確保統計改革工作取得實效。統計改革工作涉及多個單位和專業,我局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堅持統計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改革推進情況,促使部門認真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督促鄉鎮、企業按時、規范上報各類報表,確保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有效銜接,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工作合力,保證工作質量。
(四)堅持統計方法制度,做好常規統計和專項調查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完成各項專業2014年統計年報和2015年定報,重點抓好服務業統計工作,努力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認真做好城鄉住戶一體化工作、貧困監測、糧食產量抽樣調查等工作。健全以GDP核算為龍頭,各專業、各部門為支撐體系的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完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機制,強化政府行為,不斷提高數據的匹配性、客觀性和協調性,努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加強統計分析研判,科學、準確地監測經濟發展態勢,服務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五)抓實源頭,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13〕131號)、《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意見》(保政發〔2013〕256號)、《龍陵縣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龍辦發〔2013〕56號)文件精神,通過統計巡查、工作督導、示范引領、考核引導等方式,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按照《云南省統計信息化“十二五”規劃》繼續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大統計業務培訓力度,分層次、分行業、分專業進行統計業務培訓,持之以恒做好企業、鄉鎮、部門統計人員培訓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切實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
(六)加強統計法制建設
以規范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及政府統計行為為重點,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認真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不真實、不完整統計和違反“四條線紅”行為,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繼續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結合四大工程建設、全國法制宣傳日、統計法宣傳月等活動,廣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統計法律意識,引導其依法真實報送數據,確保源頭數據真實準確。
(七)主動履職,拓展統計服務
緊緊圍繞全縣“五大戰略”、“五個發展”和“六大支撐體系”建設,著力提高統計分析研究的針對性和前瞻性。繼續做好園區經濟、縣域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狀況監測等工作,抓好月度、季度經濟運行統計監測,準確把握宏觀形勢和經濟走勢,提高經濟運行分析的靈敏度。加強統計法律法規、統計知識宣傳和主要統計指標的解讀,讓社會公眾更加了解統計、理解統計、支持統計,使統計更好地服務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統計隊伍力量、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人員編制少,鄉鎮、企業統計人員變動快,且身兼數職,難以全身心投入統計工作,頻繁的調整變動增加了統計業務培訓的難度,影響工作的連續性。
(二)現行的各類目標考核給統計工作帶來巨大壓力,黨委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對統計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統計數據受到不同程度的質疑,政府統計公信力有待提升。
(三)普查、調查連續不斷,調查對象不支持、不配合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統計數據反饋不及時。由于國家實行“下管一級”、“下算一級”,數據采集上報后須經上級審核認定反饋后才能提供使用,影響統計服務的時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作為統計部門,我局將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勇于擔當,鎖定發展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各項統計改革,主動適應新常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統計保障。
(一)超前謀劃,切實抓好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云政發〔2015〕68號)文件要求,我局將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作為2016年的重點工作來抓,2016年12月31日為普查標準時點,我局將抓早謀劃部署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
(二)注重質量,認真抓好各項調查工作。在認真做好各專業統計年報、定期報表的同時,認真組織完成150戶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糧食產量抽樣調查,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以及部分臨時性調查。
(三)注重基礎,繼續推進統計改革和統計信息化建設。加強對鄉鎮、企業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力度。加強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繼續推進GDP核算、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改革。深化網絡管理和系統的安全監控,通過統計信息網絡介紹工作,發布統計數據,并提高網站信息的時效性。
(四)注重時效,積極抓好統計監測服務工作。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密切關注敏感指標的變化趨勢,加強預警和監測。積極做好統計服務,不斷充實相關資料,及時提供統計數據和信息,按時發布全縣經濟運行月進度卡片、統計公報和統計年鑒等,積極撰寫統計分析、信息和簡報,努力增強分析的及時性、針對性和科學性,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注重協調,進一步增強統計工作合力。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常態化對接,加強數據的審核評估工作,建立部門之間數據協調、銜接和共享機制,確保統計數據的協調性和匹配性。加強對鄉鎮、企業的業務指導,從源頭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六)注重培訓,加強統計隊伍自身建設。堅持周一集中學習制度,加強對政治理論、方針政策、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上級會議文件精神和統計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對鄉(鎮)、企業、部門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統計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高班子把握全縣經濟運行大局和總攬統計工作全局的能力。繼續抓好統計行風建設,加強統計職業道德教育,營造積極共事的良好氛圍。健全完善統計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增強統計執行力。
(七)注重宣傳,強化統計法制建設。加大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和統計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提高調查單位和調查對象的統計法律意識。以農業普查為契機,結合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全國法制宣傳日、統計法宣傳月等活動,廣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按要求組織好統計從業資格上崗培訓及考試,做好統計職稱考試的宣傳動員及報名工作。認真組織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提供不真實、完整統計資料的行為,努力保障源頭數據質量。
(八)注重統籌,扎實推進黨風廉政、黨建、“四群”教育、“掛包幫”“轉走訪”、“兩規”監測、綜治維穩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紀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履行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繼續深化“四群”教育和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工作總結制度,深入實際,了解掌握實情,密切聯系群眾。按照縣上扶貧工作的安排繼續做好“掛包幫””“轉走訪”工作。堅持婦女兒童發展優先原則,認真履職盡責,積極做好兩個規劃中期監測工作。深化“平安單位”創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局機關穩定和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扎實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增強單位凝聚力和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