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41106-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11-06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3年6月27日—8月22日,對龍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龍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為一級預算單位。主要職責是: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對全縣機動車和駕駛員實施有效管理,開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下設城區、綜合、車管、松山、紅勐、木城6個股所級機構。核定行政人員編制23人,2022年末實有在職人員31人、退休干部2人,輔警、臨時工70人,執法執勤車輛編制8輛、實有車輛8輛。2022年度預算總收入1042.94萬元、總支出1042.94萬元。2022年末資產1182.32萬元、負債15.40萬元、凈資產1166.92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龍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按預算安排使用資金,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國家有關財經法規,按規定收繳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反映了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狀況。但在資金使用、財務管理、部門決算中存在違規發放加班補貼、坐支非稅收入、應記未記固定資產等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違規發放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3.80萬元。
2.坐支肇事人員對交通事故移動紅綠燈賠償款1.20萬元。
3.應記未記車輛固定資產4.19萬元、項目公共基礎設施資產189.96萬元。
4.單位自有資金未上繳縣財政代管資金專戶3.65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處理決定書。對違規發放的加班補貼收繳財政處理,對坐支的賠償款責成上繳財政處理,對應記未記的資產責成補記入賬,對單位自有資金未上繳縣財政代管資金專戶責成上繳財政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加強人民警察加班和執勤的管理,二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三是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
四、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真進行了整改。對違規發放的加班補貼3.80萬元上繳了省財政,對坐支的賠償款1.20萬元上繳了縣財政,對應記未記的車輛固定資產進行了補記入賬、項目公共基礎設施資產還在整改中,對單位自有資金進行了清理并交入縣財政代管資金專戶。對審計建議已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