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4041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4-11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及龍陵縣審計局2023年審計項目計劃,龍陵縣審計局自2023年6月5日至9月15日,對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度滬滇協作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
一、項目基本情況
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滬滇協作項目,經原龍陵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龍陵縣鄉村振興局 龍陵縣財政局分別對2021年實施的18個滬滇協作項目以及2022年實施的19個滬滇協作項目下達項目投資建設計劃。項目批準由全縣10個鄉鎮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林業和草原局和縣第一中學分別作為項目法人,對項目進行組織實施建設和管理。
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基本能按事業計劃批準的內容進行建設,資金??顚S?,工程結算、會計核算基本能反映工程投資和項目財務收支情況。但本次審計也發現未批先建、隨意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未及時向供貨商索取發票、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等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批先建項目1個,涉及金額48萬元。
(二)建設單位隨意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涉及項目4個。
(三)支付項目款未取得發票81.34萬元。
(四)23個項目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30個項目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540.73萬元,涉及9個鄉鎮。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未批先建項目1個,涉及金額48萬元的問題,建議龍陵縣鄉村振興局督促龍新鄉人民政府改正,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今后杜絕類似問題;對建設單位隨意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涉及項目4個的問題,建議龍陵縣鄉村振興局嚴格落實項目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督促建設單位在今后項目建設中嚴格按照項目計劃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實施,嚴格項目管理,嚴把項目程序,今后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支付項目款未取得發票81.34萬元的問題,建議龍陵縣鄉村振興局督促縣林業和草原局改正,及時向供貨方索取發票,完善相關財務會計資料;對23個項目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30個項目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540.73萬元,涉及9個鄉鎮的問題,要求龍陵縣鄉村振興局督促鎮安鎮、象達鎮、木城鄉、平達鄉、碧寨鄉、龍江鄉、勐糯鎮、龍新鄉和龍山鎮等9個鄉鎮人民政府改正,及時與施工單位辦理項目竣工結算、規范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會計手續,將應付未付款項登記入賬,確保項目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一是項目主管部門應落實主管責任,嚴格項目申報審查報批程序,履行好監督職責,對項目建設實行全過程監督指導,確保項目按批準的內容及規模進行,嚴格項目管理。二是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做好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及時籌措資金結清債權債務關系,全面真實反映項目竣工結算及財務決算,杜絕審計發現問題屢審屢犯。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鄉村振興局已督促相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整改中,除碧寨鄉應付未付待攤費13.44萬元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的問題及鎮安鎮未與施工單位辦理項目工程竣工結算、未對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編制、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和債權債務情況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的問題正在整改外,其余問題已全部整改。對審計建議已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