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3121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12-14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 錄
1.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度防貧保險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
2.龍陵縣欣龍工業園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20-2022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結果
3.龍陵縣2020年至2022年“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及2021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
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度防貧保險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及龍陵縣審計局2023年審計項目計劃,龍陵縣審計局自2023年2月15日至3月27日,對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度防貧保險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
一、項目基本情況
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符合參加防貧保險人口總數為248885人,完成保費交納244135人,參保率為98.09%。應交納保費390.60萬元,其中:市級財政補助97.65萬元,縣級財政補助97.65萬元,被保險人交納195.30萬元。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委托保山市天瑞建設工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代理招標,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標后委托龍陵支公司實施營運管理。
審計結果表明,龍陵縣2021年至2022年度防貧保險項目的實施,有效防止了全縣鄉村人口因病、因災和突發重大事故導致返貧或新增致貧,為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礎。保險公司充分履行合同責任義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保費交納、案件理賠過程中未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但審計也發現項目資金未到位欠付保險公司保費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項目資金未到位欠付保險公司保費195.30萬元。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項目資金未到位欠付保險公司保費195.30萬元的問題,要求縣鄉村振興局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溝通,落實各級項目配套資金,確保項目保費足額支付。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加大防貧保險政策宣傳力度,確保農戶對政策的知曉率,實現群眾參保全覆蓋。二是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做好項目財務資料和相關文件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鄉村振興局正在整改。對審計建議已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
龍陵縣欣龍工業園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20-2022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及龍陵縣審計局2023年審計項目計劃,龍陵縣審計局自2023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對龍陵縣欣龍工業園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龍陵縣欣龍工業園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欣龍公司”)對其提供審計所需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龍陵縣審計局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欣龍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3日,是龍陵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00%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注冊資本60000萬元,經營范圍:建設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經營一般項目、園區管理服務、工程管理服務、物業管理、租賃代理、信息咨詢服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包、對外承包工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及采購代理等。
截至2022年末,公司設董事會、監事會,有董事長兼經理1人,董事會成員3人,監事會成員5人;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部、項目指揮部等3個部門;公司職工人數10人,其中兼職5人(國資委委派,兼職不兼薪),臨時人員5人(會計1人、出納1人、綜合辦人員3人)。
審計結果表明,欣龍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基本能按照相關財經法規要求進行核算和管理,財務收支基本能真實反映公司生產經營狀況。但審計也發現,公司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往來款項長期掛賬、往來賬務債權不實的問題,需進一步整改規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固定資產賬實不符35.36萬元。
(二)往來款項長期掛賬35935.60萬元。
(三)往來賬務債權不實1643.95萬元。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35.36萬元的問題,要求欣龍公司進一步查明原因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嚴禁資產流失,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今后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每年定期進行實地盤點,準確核算固定資產狀況;對往來款項長期掛賬35935.60萬元問題和往來賬務債權不實1643.95萬元問題,要求欣龍公司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債權債務定期清理機制,定期與財務往來單位核對債權債務,確保債權債務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進一步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會計核算。嚴格依法依規核算公司經濟事項,確保會計核算真實、準確;二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定期盤點,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三是建立債權債務定期清理機制,確保債權債務的真實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欣龍公司高度重視,積極進行整改。目前,部分問題已按審計處理意見進行了整改,部分問題因客觀原因,尚未整改完成。對審計提出建議已積極采納。
龍陵縣2020年至2022年“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及2021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及龍陵縣審計局2023年審計項目計劃,龍陵縣審計局自2023年2月13日至5月15日,對龍陵縣2020年至2022年“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及2021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龍陵縣2020年至2022年“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及2021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主管部門為中共龍陵縣委組織部,由龍山鎮、鎮安鎮、龍江鄉、臘勐鎮、龍新鄉、木城鄉等6個鄉鎮組織實施,項目涉及19個村(社區),共實施建設項目11個,項目概算總投資5754.73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補助專項資金5000萬元,整合資金664.73萬元,自籌資金90萬元。截至審計時,項目資金到位總計2622.30萬元(財政專項資金2007.30萬元、整合資金220萬元、自籌資金395萬元)。資金未到位3132.43萬元(財政專項資金2597.70萬元、整合資金444.73萬元、自籌資金90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基本能按方案批準的內容進行建設,項目資金??顚S?,工程結算、會計核算基本能反映工程投資和項目財務收支情況。但審計也發現存在項目資金未到位、支付工程款未取得發票、違規將工程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擅自改變項目建設內容、交易無產權商鋪和商住房、部分項目工程竣工后未經驗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資金未到位3132.43萬元。
(二)支付工程款未取得發票219.30萬元。
(三)違規將工程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40萬元。
(四)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998.60萬元。
(五)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內容。
(六)擅自改變項目實施主體。
(七)交易無產權商鋪和商住房。
(八)部分項目工程竣工后,未經驗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龍陵縣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項目資金未到位3132.43萬元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各項目實施鄉鎮及時籌措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全額到位,及時支付應付未付工程款;對支付工程款未取得發票219.30萬元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鎮安鎮人民政府及時向施工單位索取發票,完善相關財務資料;對違規將工程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40萬元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龍江鄉人民政府嚴把內控制度,今后嚴格項目款支付到中標人對公賬戶,杜絕此類問題;對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對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998.60萬元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鎮安鎮、龍江鄉和龍新鄉人民政府改正,規范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辦理會計手續,將應付未付工程款登記入賬,確保項目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對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內容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臘勐鎮人民政府嚴格項目建設管理,嚴把項目建設程序,今后杜絕此類問題;對擅自改變項目實施主體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龍江鄉人民政府嚴格項目建設管理,嚴把項目建設程序,今后杜絕此類問題;對交易無產權商鋪和商住房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木城鄉人民政府商縣住建局盡快辦理木城鄉老滿坡村和花椒村不動產權證書,明確房屋產權歸屬問題;對部分項目工程竣工后,未經驗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的問題,建議縣委組織部督促臘勐鎮人民政府改正,完善項目驗收程序,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一是縣委組織部應落實主管責任,督促各項目實施鄉鎮增強組織、協調、領導、監督等責任意識。二是縣委組織部應積極與財政、住建等部門溝通協調資金到位、資產權屬等情況,督促各項目實施鄉鎮多渠道籌措資金,及時結清債權債務關系。三是縣委組織部應督促各項目實施鄉鎮做好項目后期管理工作,制定集體經濟項目收益管理辦法,規范項目租賃承包經營活動,發揮項目長效。四是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嚴格項目管理,認真執行項目建設程序、控制投資規模、嚴控預概算率、嚴把建設工期、完善投資審批手續;切實按照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加強項目核算,規范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全面反映項目建設財務狀況;做好項目竣工驗收、資產交付使用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委組織部高度重視,積極組織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對項目資金未到位3132.43萬元、交易無產權商鋪和商住房的問題正在逐一整改中;對支付工程款未取得發票219.30萬元的問題,已取得發票119.30萬元,剩余100萬元正在整改中;對違規將工程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40萬元、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未在會計賬簿中反映應付未付工程款998.60萬元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內容、擅自改變項目實施主體、部分項目工程竣工后,未經驗收擅自交付投入使用問題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對審計建議已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