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1011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01-14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2018年3月21日至4月27日,龍陵縣審計局對亮山國有林場2009年林區道路維修建設等4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亮山國有林場2009年林區道路維修建設等4個項目,具體是:三江口國有林場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建設項目、亮山國有林場林區道路維修建設項目、亮山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建設項目和亮山國有林場場部綜合用房建設項目。項目概算總投資166.01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扶貧資金125萬元,生態公益林補償20萬元,自籌21.01萬元。工程于2010年6月15日相繼開工,于2015年10月15日全面竣工。2015年10月17日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審計結果,項目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和內容完成,總投資172.90萬元,其中:三江口國有林場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建設項目完成投資34萬元、亮山國有林場林區道路維修建設項目完成投資31.95萬元、亮山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建設項目完成投資71.84萬元、亮山國有林場場部綜合用房建設項目完成投資35.11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工程結算、會計核算基本能真實反映工程投資和財務收支情況。除工程結算多計、多付價款外,審計未發現項目建設中存在其他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結算多計價款1.59萬元
項目工程結算,送審總金額為149.59萬元。在送審工程結算中,存在部分工程量計算有誤和綜合單價較市場價偏高,造成工程結算多計價款1.59萬元。
(二)多付工程結算價款0.57萬元
一是三江口國有林場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建設項目已支付工程價款34.10萬元,存在多付工程結算價款0.22萬元;二是亮山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建設項目已支付工程價款69.92萬元,存在多付工程結算價款0.35萬元。
三、審計處理處罰情況及建議
上述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關于工程結算多計價款1.59萬元和多付工程結算價款0.57萬元的問題,責成龍陵縣林業局依法整改。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做好項目工程資料、財務資料及相關文件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及時結清債權債務關系。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林業局已積極整改。一是調整了工程結算多計價款1.59萬元的會計賬目。二是已收回多付工程結算價款0.57萬元。三是對審計建議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