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2-083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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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部署,龍陵縣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1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我縣各級各部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著力推動經濟發展和生態安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主要目標任務較好完成,“十四五”實現良好開局。
本報告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完成審計項目18項,其中,縣本級預算執行審計1項,部門預算執行審計3項,政策落實跟蹤審計1項,經濟責任審計4項,政府投資項目審計2項,專項資金審計5項,單位財務收支及信息系統審計1項,易地扶貧搬遷債務情況審計1項。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7128.16萬元,其中違規資金56.84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27071.32萬元。審計督促整改問題資金26685.71萬元,其中已上繳財政332.99萬元,已繳納其他資金18.24萬元,已歸還原資金渠道1.63萬元,已調賬處理金額26332.84萬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督促整改項目投資減少財政支出5.8萬元。向有關部門移送事項6項,其中紀檢監察4項、主管部門2項,移送問題金額8944.87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7條,提交審計信息29篇,為我縣保持經濟穩健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改善社會民生、規范權力運行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財政運行趨穩向好,管理體制逐步完善。2021年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8.39%、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減少13.40%,經濟回暖復蘇態勢明顯。財政管理體制加快完善,國有土地出讓金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日益規范。
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營商環境持續優化。2021年全縣共兌現減稅降費政策資金7731.52萬元,惠及全縣194戶企業。加快推進扶持政策資金兌現工作,大力發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截至2021年7月,在保責任余額為24987萬元。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龍陵縣譽達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新增擔保47戶,為小微企業、“三農”業主及個體工商戶新增擔保金額23895萬元,綜合融資擔保費率為1.92%。
集中財力辦大事,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21年在過“緊日子”基礎上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根據中央、省、市有關“三保”政策規定的標準和保障范圍,足額納入年初預算,做到應保盡保,結合財政預算一體化建設,將“三保”預算編制納入預算一體化系統。通過一體化、國庫庫款監控、“三保”監測系統對全縣“三保”風險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全縣保基本民生支出46700.54萬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在上報保山市財政局的決算報表中反映,2021年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372946萬元,其中,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431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34654萬元(返還性收入8005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81661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44988萬元)、上年結余5051萬元、調入資金505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4823萬元、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166萬元、從其他資金調入45568萬元)、債務轉貸收入18366萬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302844萬元,其中,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65322萬元、上解上級支出1914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8376萬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7010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70萬元,支出166萬元(調出資金),年終結余4萬元。社保基金收入26433萬元,支出24648萬元,上年滾存結余22014萬元、年末滾存結余23799萬元。2021年龍陵縣財政局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縣人大的監督下,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持續深化改革,繼續優化支出結構,在經濟增長放緩和疫情沖擊等不利因素的形勢下,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繼續打好三大攻堅戰,落實“三保”任務,大力壓減非剛性、非重點支出和“三公”經費支出。按照輕重緩急,突出重點的工作要求,將有限的財力優先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繼續盤活存量資金,統籌用于重點領域,舉全縣之力化解隱性債務。從審計情況看,龍陵縣財政局基本能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編制、調整預算和開展預算執行,各項財政收支基本真實合法。但在預算執行、財政收支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需進一步規范和改進的問題。
(一)未及時撥付專項轉移支付資金35085.51萬元
2021年度,縣財政局收到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47175.12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實際支付使用12089.61萬元,未及時撥付35085.51萬元。
(二)非稅收入未及時清算繳庫9006.11萬元
2021年末,龍陵縣非稅收入匯繳專戶賬面反映非稅收入(含待結算收入)12352.11萬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計未繳3357.57萬元,本年度收入未繳8994.54萬元。扣除以前年度待結算收入中不具備清算條件的3346萬元,非稅收入未及時清算繳庫9006.11萬元。
(三)支出未納入預算管理2762.65萬元
財政代管資金專戶中,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債務還本付息未納入預算安排2762.65萬元。具體借款單位為:龍陵縣融通公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1529.07萬元、龍陵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1000萬元、龍陵縣人民醫院100萬元、龍陵縣龍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2.76萬元、龍陵縣欣龍工業園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10.82萬元。
(四)違規出借財政資金3881萬元
據國庫預算內賬套資料、非稅收入管理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會計賬套反映,縣財政局2021年出借財政資金1155萬元、出借收取的未繳庫非稅收入2726萬元,共計3881萬元。
(五)未按規定設置預備費至少2900萬元
2021年,龍陵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320000萬元,設置預備費300萬元,未按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備費,少設置預備費至少2900萬元。
(六)支出預算執行率偏低
根據縣財政局提供的一體化預算指標數據分析,2021年度縣本級預算支出執行率偏低,全年共下達預算支出指標金額457070.37萬元、實際支出金額314607.05萬元(含2020年權責發生制已列支,2021年實際支出18441萬元)、剩余指標金額142463.32萬元,預算執行率68.83%。
(七)部分往來款核算不規范
縣財政局代管資金專戶會計賬套中“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下7個相同明細往來款科目存在部分業務核算不規范,涉及資金共計90208.38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本報告年度內審計了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體育局和縣自然資源局3個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積極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提高資金使用績效,預算管理工作較上年有所規范。執行率100%,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1﹒應交未交項目結余資金。涉及3個部門,涉及金額224.32萬元。如縣教體局應交未交項目結余資金81.79萬元。
2﹒往來款項長期未清理。如縣林草局往來款未及時清理,長期掛賬2473.26萬元。
3﹒資產管理混亂。如縣林草局固定資產賬實不符2065.72萬元;縣自然資源局應處置未處置固定資產35.77萬元。
4﹒違規出借項目資金。如縣自然資源局違規出借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15500萬元。
5﹒應收未收財政款。如縣自然資源局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12419.75萬元;行政案件未執行完7件、應收未收罰款11.2萬元;縣林草局非稅收入9.56萬元未上繳財政。
6﹒食堂財務管理不規范。縣林草局食堂報銷支出費用不規范;縣自然資源局食堂賬務管理核算不規范。
三、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2021年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收費公示制度。確保符合優惠條件的企業應享盡享,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有利于增強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促進小微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促進改善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按規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縣18個行政事業單位(鄉鎮)、2個國有企業未按規定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涉及市場主體166個。經測算,按政策要求應減免租金217.76萬元,應減免未減免租金188.96萬元。
(二)未按規定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31日,龍陵縣譽達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新增擔保金額23895萬元,綜合融資擔保費率為1.92%,未按規定將小微企業和“三農”業主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四、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021年7月以來,縣審計局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線正燦同志、縣統計局原局長王仙華同志、縣民政局原局長張必鵬同志、平達鄉原鄉長楊培記同志共4個部門、鄉(鎮)的4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完成了平達鄉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所轄領域經濟社會發展,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應交未交財政款。一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未與監督機構剝離,未繳非稅收入156.62萬元;二是平達鄉應交未交項目結余資金17.23萬元。
(二)往來款清理不及時、長期掛賬。一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往來款長期掛賬24315.26萬元;二是平達鄉2008年通達工程、集鎮公共租賃住房和大秧田易地搬遷工程等3個項目預付工程款未取得發票長期掛賬162.35萬元,其他應收款、應付款長期掛賬912.60萬元。
(三)會計基礎工作方面。一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金科目余額賬實不符-9.99萬元;違規開設多個銀行賬戶,截至2020年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開設銀行賬戶12個(基本賬戶1個、專戶11個)。二是縣民政局、縣統計局、平達鄉均存在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現象。
(四)套取項目資金。平達鄉虛開發票套取一事一議項目資金29.70萬元。
(五)政府投資方面。一是平達鄉在集鎮公共租賃住房和財政所綜合用房工程中,未編制項目竣工決算,導致多付工程結算價款107.39萬元。二是縣民政局多付房屋維修工程款3.42萬元。
(六)差旅費、“三公”經費報銷管理方面。一是平達鄉2018年至2020年期間公務接待費用報銷不規范163.88萬元,差旅費報銷不規范3.02萬元。二是縣統計局超標準報銷出差伙食補助0.13萬元,用往來款核算“三公”經費1.41萬元。
(七)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及改變資金用途。一是縣統計局經費無預算支出63.17萬元,經濟普查經費未專款專用17.08萬元。二是縣民政局2016年至2018年,向4名財政供養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33萬元,向不符合條件的40人發放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11.6萬元、重復發放21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2.18萬元;向已死亡的66人發放高齡津貼2.21萬元、重復發放6人高齡津貼0.11萬元,未對符合條件的156名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向不符合條件的352人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19.13萬元、重復和超標準發放30人殘疾人兩項補貼1.03萬元。專項資金監管不到位,導致資金賬外使用7.76萬元。
(八)平達鄉主要領導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平達鄉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糧食生產功能區管護政策執行不到位,區內耕地“非糧化”底數不清,未建立工作臺賬,未制定化存量有關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河長制不到位。二是未批先征先用農用地94.70畝。三是生活垃圾露天積存、焚燒,造成周邊環境二次污染。四是中心集鎮部分溝渠水體污染明顯。平達鄉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緩慢,集鎮屠宰場和平達中學周邊未配套建設污水管網,部分溝渠存在明顯的垃圾丟放、污水直排情況,造成溝渠水體明顯污染。五是退耕還林與基本農田重疊2142.55畝。六是生態保護應補助農戶資金缺口563.66萬元。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本報告年度內對木城鄉魚塘埡口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文化活動室、2017年美麗宜居鄉村省級重點建設村項目和龍陵縣石斛研究所基礎設施及組培苗生產車間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木城鄉魚塘埡口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文化活動室和2017年美麗宜居鄉村省級重點建設村項目存在工程結算多計價款5.81萬元。木城鄉人民政府未對該項目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列未列應付工程款0.031萬元。
六、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完成了龍陵縣2021年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等共5項專項資金審計。
(一)2021年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表明,縣財政局能認真貫徹落實財政直達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各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分配資金,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最終收款人,認真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規范使用資金。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預算分配下達不及時,涉及金額507.71萬元。二是部分項目進度緩慢,項目資金3037.97萬元尚未支出。
(二)2020年滬滇協作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實施后,項目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得到完善,推動了項目區產業發展,為當地群眾提供了部分就業崗位,群眾經濟收入顯著增加。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鄉(鎮)隨意調整、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如平達鄉隨意調整、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和規模;勐糯鎮隨意調整、變更項目建設地點。二是存在部分工程項目投資超概算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三)2019年—2020年防貧保險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表明,龍陵縣2019年—2020防貧保險項目的實施,有效防止了全縣鄉村人口因病、因災和突發重大事故導致返貧或新增致貧,為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礎。通過審計調查,未發現在保費交納、案件理賠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但審計也發現,在醫療費用理賠過程中存在向被保險人多理賠和少理賠的問題。
(四)2019年邊疆黨建長廊“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和2020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專項資金審計結果表明,龍陵縣2019年邊疆黨建長廊“四位一體”建設試點項目和2020年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實施,使鄉(鎮)、村(社區)集體經濟進一步壯大,農村人居環境得以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應交未交項目結余資金14.99萬元。二是項目整合資金未落實到位90.5萬元。三是項目未能取得預期收益187.62萬元。四是未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記未付工程款51.33萬元。五是項目投資超概算240.47萬元。
(五)“強邊固防”疫情防控立體化技防建設項目審計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龍陵縣強邊固防疫情防控立體化技防建設項目的實施,對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健全強邊固防工作機制,能有效維護邊疆穩固,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項目資金未及時撥付1050萬元。二是截至審計時,項目未進行竣工驗收。
七、單位財務收支及信息系統審計情況
對平達鄉中心衛生院2018至202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及信息系統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平達鄉衛生院信息系統網絡運行平穩,系統軟件和功能逐漸完善,提高了醫護人員工作的實效性與準確性,改善了就醫環境和就醫秩序,為保障醫療安全提供了技術支持。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醫療服務項目超限價收費3.58萬元。二是部分衛生材料未入庫管理。三是衛生院部分房屋修繕改造結算不實,多付價款5.11萬元。四是應繳未繳非稅收入2.05萬元。五是往來款項掛賬50.29萬元。
八、易地扶貧搬遷債務情況審計
對龍陵縣“十三五”期間易地扶貧搬遷債務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和統一部署下,龍陵縣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的工作要求,在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上嚴格執行《云南省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融資貸款已按相關規定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工程結算、會計核算基本能反映項目投資完成情況和項目財務收支情況。因龍陵縣地處山區,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成本較高,而縣級財力有限,還本付息壓力大,在短時期內難于足額籌集資金解決項目工程欠款。
九、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收支管理,提升財政運轉能力。一是培植壯大稅源基礎,加強重點稅源分析研判,挖掘增收潛力,強化收入征管,做到應收盡收;二是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支持,緩解財政支出壓力,增強財政保障能力;三是強化對中央直達資金的使用管理,確保資金精準使用、安全高效,直接惠企利民,實現有關政策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優化資金配置,加大財政統籌保障力度。加強預算編制約束性和科學性。堅決遏制各類債務增量,妥善處置和化解政府和國有企業債務風險。強化各類財政資金資源統籌使用力度,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和統籌分配力度。
(三)加大預算執行力度,減少年底項目資金結轉,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立足地方政府經濟發展實際需求,保持財政支出強度,加快支出進度。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重點支持生態環保、基本民生、區域重大戰略、鄉村振興。
(四)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杜絕違規出借非稅收入,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本報告反映的是此次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龍陵縣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違規違紀線索,依紀依法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審計發現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已經整改或正在積極整改,縣人民政府及縣審計局下一步將跟蹤督促,年底前報告全面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