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1-051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05-1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龍陵縣審計局自2019年6月14日至7月25日,對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龍陵縣搬遷安置辦公室2018年度預算收入2816.08萬元,支出1247.9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568.16萬元。年末其他應付款13.29萬元、預付工程款90萬元、其他應收款5.81萬元。固定資產年初54.74萬元,年末51.43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4.58萬元,較上年4.19萬元增長9.31%。會議費支出0.06萬元,較上年增長100%。
審計結果表明,縣搬遷安置辦公室能按預算安排使用預算資金,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費用支出單據報銷手續齊全,財務數據基本真實、準確,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狀況。但在資金使用和財務管理中仍存在多付項目款、結余資金未上交、往來款長期掛賬等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多付山葵種植項目款18.17萬元。
2.應交未交項目結轉結余資金343.87萬元。
3.往來款長期掛賬75.52萬元。
4.會計核算錯誤:一是虛增項目資金收支41.80萬元,二是多結轉上年科目余額84萬元。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多付山葵種植項目款18.17萬元的問題,要求縣搬遷安置辦公室收回并上繳縣財政;對應交未交項目結轉結余資金343.87萬元的問題,要求縣搬遷安置辦公室上交縣財政;對往來款長期掛賬75.52萬元的問題,要求縣搬遷安置辦公室全面進行清理,及時結清債權債務關系;對會計核算錯誤的問題,要求縣搬遷安置辦公室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正確核算會計業務事項。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加強資金管理;二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核算;三是加強往來款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搬遷安置辦認真進行了整改。對多付的山葵種植項目款18.17萬元的問題,已收回上繳縣財政;對應交未交的項目結轉結余資金343.87萬元的問題,已上交縣財政;對往來款長期掛賬75.52萬元的問題,已進行了清理;對會計核算錯誤的問題,已進行糾正和調整了有關會計賬目。對審計建議已積極采納,并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