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9-071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7-11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和云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龍陵分校(以下簡稱:縣農廣校)的要求,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對龍陵縣2016年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龍陵縣2016年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由縣農廣校組織實施,項目培訓地點為永順酒店、龍運酒店、碧寨鄉梨樹坪村、三家村、勐糯糖廠、勐糯田坡村、木城鄉木城村等。該項目計劃組織培訓新型職業農民470人,補助資金115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90萬元,省級補助資金25萬元。項目于2016年10月上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
(二)項目資金投入和支出情況
根據縣農廣校提供的資料,該項目實際到位資金11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90萬元,省級資金25萬元。實際完成新型職業農民培訓480人,完成計劃的102.1%。實際支出113.02萬元。項目資金(中央資金)結余1.98萬元,主要用于已培訓項目的跟蹤服務。
二、審計評價及建議
審計認為,龍陵縣2016年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項目的實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各自工作職責。該項目的實施,通過到外地交流學習取經、聘請教師授課等方式培訓學習,改變了過去保守封閉的做法,達到經驗、資源共享,互通有無,取長補短的效果,也改變了農戶過去傳統的落后觀念和思想意識,提高了種植、養殖業科學管理水平,樹立了正確的市場理念和科學管理意識,節約了成本,減少了環境污染,提高了經濟效益。在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方面,能夠做到專款專用,專項核算管理,賬目收支清楚,未發現有擠占挪用等違規問題。
建議:今后進一步加強對已培訓項目工作的后續指導和下一步培訓內容的調研工作,以滿足農民群眾生產生活的迫切需要,提高農民的科技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