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9-052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5-28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及《全省水網航空網建設跟蹤審計調查工作方案》要求,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7月至8月,對龍陵縣污水處理廠的污水管網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一、基本情況
(一)工作開展情況
龍陵縣水網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由云南省審計廳統一安排部署,實行全省“五統一”原則,即統一組織管理、統一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原則、統一報告口徑、統一對外公告,龍陵縣審計局具體組織實施,審計調查范圍僅涉及龍陵縣污水管網2016年在建項目,審計重點是項目建設程序執行情況,項目資金籌集和管理使用情況,項目建設管理情況,貫徹宏觀經濟政策情況等。延伸調查了2013—2015年管網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二)污水管網建設情況
龍陵縣2016年計劃完成管網建設任務10.2公里,概算投資2650萬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管網任務1.643公里,完成投資1039.45萬元,占計劃投資的39.22%,到位資金949.45萬元,其中:省級配套資金260萬元(2015年150萬元、2016年110萬元),地方自籌資金689.45萬元。
(三)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2016年龍陵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項目分別與龍陵縣城云山路東段道路建設工程、龍陵縣城學府路建設工程、龍陵縣康豐路(延長線)建設工程等市政工程配套實施,項目投資概算及投資完成情況分別是道路建設整個項目的概算、投資完成情況。
二、審計調查評價意見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2016年龍陵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項目履行了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四項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能真實反映工程投資和財務收支情況。但審計調查也發現存在管網建設任務未完成的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未完成2013-2016年污水管網建設任務29.774公里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云南省環境保護廳下達2013-2016年龍陵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任務34.2公里,其中:2014年10公里、2015年14公里、2016年10.2公里。實際完成龍陵縣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4.426公里,其中:2014年0.358公里、2015年2.425公里、2016年1.643公里,未完成管網建設任務29.774公里,其中:2014年9.642公里、2015年11.575公里、2016年8.557公里。
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污水管網建設須與市政工程道路建設配套實施,而近幾年龍陵縣正在進行棚戶區改造的拆遷工作,龍玉大道改造工程在征地拆遷中受阻,導致污水管網建設任務未完成;二是上級下達補助資金少,每公里僅補助10萬元,項目建設資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