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9-051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5-17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對平達鄉安樂片區綜合開發工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為:(一)道路工程。改擴建村組道路2條長9.06千米(鋪筑彈石路7.51千米、鋪筑混凝土路1.55千米)。(二)農田水利。修尾壩大溝(三面支砌溝渠)4.11千米,建設配套建筑物30件。 項目概算總投資591萬元,資金來源為國家以工代賑補助資金591萬元(含支付勞務報酬77萬元)。工程于2015年5月20日開工,2016年1月31日竣工質量驗收合格。審計結果,項目按照批準建設規模和內容完成,總投資605.02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認為,平達鄉安樂片區綜合開發工程項目的實施,有效提升項目區交通運輸以及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對建設和諧新農村,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工程竣工決算、會計核算能真實反映工程投資和項目財務收支情況。除工程結算多計價款和成本核算不實問題外,審計未發現項目建設中存在其他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結算價款6.97萬元
項目工程結算,送審金額為590.42萬元,審定金額為583.45萬元。在工程結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計、混凝土預制水泥管及路肩砂礫石單價較市場價偏高,造成多計工程結算價款6.97萬元。
(二)成本核算不實19.92萬元
根據《技術服務合同》、監理合同內容規定該項目設計費為10萬元,工程監理費為9.92萬元,共計19.92萬元,平達鄉人民政府未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反映,存在成本核算不實19.92萬元。
四、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責成平達鄉人民政府依法整改。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做好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和相關文件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及時結清債權債務關系。二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
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平達鄉人民政府已進行了整改。并對審計提出的建議,表示積極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