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9-042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4-29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8月2日至9月30日,對龍陵縣第二中學教師周轉宿舍樓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龍陵縣第二中學教師周轉宿舍樓建設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為:新建教師周轉宿舍2幢,磚混結構,四層,建筑面積1470平方米,42套,及配置基本生活用具。項目概算總投資350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資金210萬元,自籌資金140萬元。
工程于2014年11月30日開工,2016年3月18日竣工。2016年8月19日,驗收合格。審計結果,項目按照批準建設規模和內容完成,總投資366.82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認為,龍陵縣第二中學教師周轉宿舍樓建設項目的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學校的基礎設施、增強了學校的教育功能,為教師工作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環境。審計結果表明,項目竣工決算、會計核算能真實反映工程投資和項目財務收支情況。除工程結算多計價款和成本核算不實問題外,審計未發現項目建設中存在其他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結算價款6.15萬元
項目工程結算,送審金額為321.43萬元,審定金額為315.28萬元。工程結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計以及基礎抽水臺班單價較市場價偏高,造成多計工程結算價款6.15萬元。
(二)成本核算不實3.05萬元
根據合同內容和實際支付憑證核對,多付工程監理費100元,少計工程地勘費、審圖費、消防檢測費和砂石墊層檢測費3.04萬元。存在成本核算不實共3.05萬元。
四、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責成龍陵縣第二中學依法整改。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做好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和相關文件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及時結清債權債務關系。二是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
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第二中學已進行了整改。并對審計提出的建議,表示積極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