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19-031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9-03-13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龍陵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9月14日至11月25日,對龍陵縣龍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斛公司”)2013年至2016年度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龍斛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由龍陵縣職業高級中學工會注冊組建,2013年10月11日被龍陵縣人民政府收購,成為龍陵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2016年末龍斛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情況為:賬面資產總計167449.8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05455.49萬元,非流動資產61994.37萬元。賬面負債總計125686.19萬元,其中:流動負債38121.59萬元,非流動負債87564.60萬元。公司賬面所有者權益41763.67萬元,其中:實收資本6020萬元、資本公積36085.01萬元,未分配利潤-341.34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龍斛公司2013年至2016年度財務收支基本能按照相關財經法規要求進行核算和管理,基本能真實反映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但公司在財務管理、公務接待、會計核算、商品物資保管及往來賬款清收等方面存在亟需加強和規范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無發票報銷住宿費3.12萬元。
(二)會計賬表不符2776.23萬元。
(三)庫存商品賬實不符639.23萬元。
(四)收入核算不實多計5.59萬元。
(五)往來款項不實。
(六)庫存商品管理不規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移送處理書,提出了審計處理意見。對無發票報銷住宿費3.12萬元的問題,移送龍陵縣財政局處理;對會計賬表不符2776.23萬元的問題,責成龍斛公司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務;對庫存商品賬實不符639.23萬元的問題,責成龍斛公司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加強庫存商品管理,保證庫存商品賬實相符;對收入核算不實多計5.59萬元的問題,責成龍斛公司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務,保證公司收支會計核算數據準確;對往來款項不實的問題,責成龍斛公司改正,對往來款項進行全面清理,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對庫存商品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責成龍斛公司改正,在今后的業務活動過程中,嚴格商品出入庫單的管理,杜絕不規范的商品管理行為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陵縣審計局建議:一是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龍陵縣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規范公務接待、差旅費管理報銷行為,厲行節約,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二是規范會計核算,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準確核算公司財務收支、成本、財產物資及往來款項,真實反映公司資產負債及損益情況。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龍斛公司高度重視,認真按照審計處理意見進行整改。關于無發票報銷住宿費3.12萬元的問題,已通知報銷當事人,要求退回違規報銷的資金,該資金已于2018年3月全部收回上繳財政;關于會計賬表不符2776.23萬元的問題,正在進行賬務調整;關于庫存商品賬實不符639.23萬元,收入核算不實多計5.59萬元和往來款項不實的問題,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調整;關于庫存商品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公司在今后的業務活動中,嚴格商品出入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