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21-090301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農產品質量安全 | 發布日期 | 2021-09-03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農業中心、局屬各有關單位、局機關有關股室:
為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工作,有效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牢牢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底線,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時間
2021年9月3日—9月30日。
二、抽查重點
抽查品種重點以日常消費量大、問題隱患較多蔬菜、水果為重點,監督抽調監測蔬菜水果水胺硫磷、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等禁限用農藥。抽查對象重點以種植基地、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為主。
三、抽樣檢測
抽樣要求、檢測結果處理嚴格按照《云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管理辦法》(云農質〔2020〕7號)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執行。監測機構指定龍陵縣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龍陵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四、執法查處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檢打聯動”,對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個樣品,龍陵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進行查處。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農業中心要樹立“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理念,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配合監督抽查單位及人員認真開展好監督抽查工作。
(二)遵規守紀,嚴格規范實施。蔬菜水果監督抽查嚴格遵守《農業部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農政發〔2015〕4號)及《云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管理辦法》(云農質〔2020〕7號)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確保監督抽查工作合法合規、科學客觀。承擔監督抽查檢測工作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檢測技術要求,科學、客觀、規范地開展好檢測工作,按時完成任務,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三)強化協作,發揮監管效能。政策法規農質檢與行政審批股、龍陵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龍陵縣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各鄉鎮農業中心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處置抽檢不合格樣品,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效能。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9月2日
抄送:市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