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21-043001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發布日期 | 2021-04-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財政所:
根據《保山市財政局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保財農〔2020〕202號)和《龍陵縣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實施方案》(龍農發〔2018〕41號)文件要求,為認真做好我縣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兌付工作,請各鄉鎮認真核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按時上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內容
(一)補貼對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二)補貼分配依據。為充分調動農民務農種糧積極性,保持政策連續性,縣級根據上年各鄉鎮上報的糧食實際播種面積為測算分配依據,為方便鄉鎮上報統計面積,主要是根據水稻和玉米實際種植面積為依據。
(三)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由縣級根據收到的補貼資金總量和各鄉鎮落實上報的水稻和玉米實際種植面積(以農民補貼系統數據為準,下同)綜合測算確定。
(四)補貼用途。為加快農業耕地及生態資源保護,補貼資金應引導農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減少農藥、化肥用量、用好畜禽糞便,增施農家肥。
2、鼓勵有效利用農作物秸稈,禁止焚燒秸稈,鼓勵秸稈堆渥、粉碎還田,鼓勵秸稈青貯發展草食畜牧業。
3、大力發展節水農業,鼓勵發展噴灌、滴灌、管澆等節水農業措施,推廣水肥一體化,主動保護地力。
4、鼓勵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層結構,提高蓄水保墑和抗旱能力。
5、其它有利于耕地地力保護、提升的措施。
(五)資金分配。以各鄉(鎮)核實的上年水稻、玉米實際播種面積為測算依據,按照以下公式計算補貼資金:某鄉鎮補貼資金=該鄉鎮水稻、玉米實際播種面積÷全縣水稻、玉米實際播種面積×耕地地力保護資金
(六)補貼發放。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仍通過惠民“一卡通”直接補貼到戶,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扎實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各項工作
落實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利益和農業農村發展大局,是保障我縣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鄉(鎮)人民政府及財政、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重大意義,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加強配合,扎實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財政、農業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鄉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相應的工作經費,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認真核實補貼面積。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區域內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全面負責,按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要求,認真確定補貼面積,“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各鄉(鎮)請國土所提供已經征占用和設施農業用地明細臺賬,堅決從補貼面積中剔除,確保種糧農民的合法權益。補貼面積首先由村民小組申報,張榜公示,簽字上報村委會,并對面積的真實性負責,村委會對全村的補貼面積張榜公示,簽字上報鄉(鎮)政府,并對面積的真實性負責,鄉(鎮)政府對全鄉的補貼面積張榜公示,簽字上報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并對補貼面積的真實性負責。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匯總全縣補貼面積,按照上級下達的補貼資金,測算全縣補貼標準,張榜公示,接受全縣人民監督。
(三)加強資金監管。明確管理職責,逐步建立管理責任體系,縣、鄉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做好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鄉級要嚴格落實補貼公示制度,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必須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執行補貼信訪受理制度,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讓群眾理解認可。
(四)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積極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以及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主動與社會各界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贏得理解和支持,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嚴格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各鄉(鎮)要加強監督檢查,重點督查對已經明確不予補貼的面積是否剔除,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政策執行不力的要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對騙取、套取、貪污、擠占、挪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的,或違規發放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按時上報補貼面積。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財政所要及時向鄉鎮主要領導匯報,統一安排部署,盡快核實、錄入補貼面積,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將補貼面積統計表分別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種植業股及縣財政局農業農村股。由小組到村、到鄉(鎮)要有負責人簽字后上報,并加蓋公章,主要領導對上報數據真實性負總責,補貼面積要實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補貼數據必須錄入農民補貼管理信息系統,并于2021年6月20日前將補貼數據上報縣財政局,確保按照上級要求將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到種糧農民手中。為確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資金及時準確發放,各鄉(鎮)在落實補貼數據的同時,認真對農民補貼農戶基礎信息的“農戶編號”、“身份證號”、一卡通“農戶姓名”和“銀行賬號”進行全面核實修正,不按規定核實修正造成農民補貼無法發放的,由各鄉鎮自行負責。
財政局農業農村股電話:6121749 郵箱:llxczjnyk@126.com
農業農村局種植業農機化與農藥管理股電話:3031869 郵箱:llxnyjzzyk@126.com
附件:
1、龍陵縣2021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鄉級匯總表
2、龍陵縣2021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村級匯總表
3、2021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到戶播種面積統計表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龍陵縣財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