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16-0201006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征收與補償 | 發布日期 | 2016-02-01 |
| 文號 | (第3號) | 瀏覽量 |
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省、市、縣人民政府關于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要求,《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戶區改造省級統貸項目四期 保山市龍陵縣龍山中路片區房屋征收補償辦法(草案)〉的聽證報告》已經形成,并送達各位聽證代表。現將聽證報告中有關聽證情況和聽證意見采納情況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舉行情況
2016年1月22日上午9時0分至11時45分,聽證會在縣棚戶區改造項目指揮部大會議室舉行,聽證會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主持,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棚改項目指揮部和龍山鎮人民政府6名聽證決策人,43名聽證代表,17名聽證旁聽人,4名聽證監察人及2名聽證記錄人到會。
聽證會按下列議程進行:
(一)宣讀聽證事項和聽證會紀律;
(二)核實聽證會代表身份;
(三)告知參加人的權利義務;
(四)決策發言人如實說明決策方案的內容、依據、理由和有關背景資料;
(五)聽證代表質詢、提問和發表意見;
(六)決策發言人答辯;
(七)聽證代表作最后陳述;
(八)主持人總結和歸納各方代表的主要觀點和理由;
(九)聽證代表和決策發言人、聽證監察人對聽證會筆錄進行審閱并簽名。
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聽證會氣氛融洽,井然有序。會上,代表們踴躍發言,充分肯定了開展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須性,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聽證會取得了圓滿成功,收到了預期的效果。
二、聽證意見和建議的采納情況
針對聽證代表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縣人民政府進行了認真研究,對于符合龍陵棚戶區改造實際,合理、可行的意見建議予以吸收采納,進一步完善《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戶區改造省級統貸項目四期保山市龍陵縣龍山中路片區房屋征收補償辦法(草案)》,按程序報批后實施。現將采納意見和建議的情況匯總如下:
一是廣泛聽取意見,對營業性用房分區和商鋪認定作進一步研究;
二是進一步對認定為商鋪的營業性用房安置方式進行研究,并作適當調整;
三是同意將貨幣補償評估規定中“市場評估均價”表述變更為“市場評估價”,監督評估機構嚴格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
四是嚴格執行國家抗震設防規范標準,確保安置房建設質量安全;
五是按照國家規范劃分標準進行房屋結構類型分類,調換比例作適當調整;
六是適當提高土地房屋調換比例、搬家費、過渡費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助;
七是各類性質土地、房屋價格按征收程序進行市場評估后向社會進行公示;
八是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稅收減免政策;
九是切實落實國家民生保障政策,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困難群眾的后續生活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