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10_B/2018-042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法規政策 | 發布日期 | 2018-04-23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答:城市棚戶區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可以幫助困難群眾改善住房條件,圓上他們的“住房夢”,使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觀要求,可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破解城市二元結構,提高城鎮化質量;是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可以接續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拉動投資、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同步發揮助推經濟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和民生不斷改善的積極效應。
二、云南省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適應云南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把城市棚戶區改造與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建設城市綜合體有機結合起來,以有效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積極開展非成片棚戶區改造,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努力把棚戶區改造成房屋質量優良、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的新型社區。
三、如何界定城市棚戶區改造的范圍?
答:城市棚戶區是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房屋質量較差、建筑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等類型。城市棚戶區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綜合整治等多種方式實施,具體改造范圍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城市規劃合理界定。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含煤礦棚戶區)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征收改造項目,不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堅決防止借棚戶區改造之機,拆建大廣場、寬馬路等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嚴禁企事業單位借棚戶區改造政策建設福利性住房。
四、云南省今后5年棚戶區改造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答:2013年—2017年,全省改造各類棚戶區50萬戶,其中,城市棚戶區47.27萬戶,國有工礦棚戶區1.0059萬戶(含煤礦棚戶區0.1742萬戶),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危舊房)0.1781萬戶,國有墾區危房1.5429萬戶(含華僑農場非歸難僑危房0.0908萬戶),基本完成3000萬㎡的棚戶區改造任務,有效改善150萬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環境。
五、城市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是誰?
答:省人民政府對全省棚戶區改造工作負總責,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各州、市人民政府是棚戶區改造實施的責任主體,實行州、市長責任制,要將城市棚戶區改造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具體工作責任和措施,分解落實棚戶區改造任務,扎實做好棚戶區改造的組織工作,依法依規安置補償,積極落實資金、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項政策措施,切實做到規劃到位、資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監管到位、分配補償到位,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類棚戶區改造任務。
六、如何做到城市棚戶區改造與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城市綜合體有機結合?
答:城市棚戶區改造作為改善居住條件和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面貌和形象的重要工作,要緊密結合我省開展的城鄉人居環境提升行動、推進城市綜合體建設等工作,統籌謀劃、協同推進。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人居環境提升行動的意見》(云政發[2013]102號)提出了昆明城市影響力提升行動、區域中心城市功能優化行動、中小城市面貌改善行動等提升人居環境、改善城市形象和居民居住條件等要求。各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要緊密結合城鄉人居環境提升行動,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優先安排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做到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城鄉人居環境提升行動協同推進。
在城市棚戶區改造中,鼓勵采用城市綜合體的理念,促進城鎮空間結構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完善,彰顯地域文化特色。城市綜合體建設在享受有關政策的同時,涉及的房屋征收如符合城市棚戶區改造條件的,可列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在安置住房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金補助、金融支持等方面還可享受城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
七、如何拓展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來源?
答:對城市棚戶區改造,各級政府都安排有一定的補助資金。中央將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補助,對財政困難地區予以傾斜。省政府已經明確,省級財政按照每戶5000元的標準安排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并要求各地加大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投入,可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房地產開發稅收、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等渠道中安排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符合規定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可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對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的,優先辦理核準手續,加快審批速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政企共建、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鼓勵支持有實力、信譽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市場化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八、如何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融資工作?
答: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省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省級棚戶區改造投融資平臺公司和州、市符合規定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融資公司、棚戶區改造投資建設有限公司開展專項合作,重點向棚戶區改造提供貸款支持。積極爭取銀行業金融機構組建銀團貸款,通過統一評級、統一授信、統一組織融資的方式向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鼓勵符合規定的融資公司、承建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加快推動國家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采取多種方式與省級融資平臺公司和部分州、市開展專項合作。
九、如何創新云南省城市棚戶區改造融資模式?
答:根據云南省實際和國家開發銀行中長期貸款和軟貸款回收再貸的申貸要求,城市棚戶區改造貸款可采取以下幾種模式:
一是省級借款人統借統還模式,即中長期貸款和軟貸款回收再貸都由省政府授權、委托或認可的省級借款人“統一授信、統一評審、統借統還”。
二是昆明市級借款人統借統還模式,即中長期貸款和軟貸款回收再貸都由昆明市政府授權、委托或認可的昆明市級借款人向開發銀行申請并舉借,統一開展昆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融資與建設。
三是州市級借款人舉借中長期貸款,軟貸款回收再貸委托省級借款人轉貸分用模式。對一些基礎較好、前期工作充分、建設任務較重的州市,經協商可采取由該州市政府授權負責實施棚戶區改造任務的州市級借款人直接向開行云南分行申請并舉借棚戶區中長期貸款;州市棚戶區改造所需的軟貸款回收再貸則由州市政府委托省級借款人向開發銀行統一申請,再轉貸使用。
四是企業自主開展棚戶區改造建設模式,項目列入國家計劃、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國有工礦企業或符合開發銀行要求的借款主體自主開展融資及建設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可由開行云南分行直接對企業指定借款人進行中長期評審授信,予以貸款支持。
十、城市棚戶區改造享受什么稅費減免政策?
答:對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個人所得稅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電力、通信、供水等企業要積極支持棚戶區改造,在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方面給予適當減免。
十一、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和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城市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的補助范圍為城市規劃區內已納入省政府批準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包括城市規劃區內的煤礦、墾區和林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專項用于納入補助范圍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收購)、安置、建設以及相關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開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回遷安置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隨到隨轉”的要求,在第一時間將棚戶區改造計劃和資金分解下達到項目,避免計劃滯后、資金滯留。
十二、城市棚戶區改造中配套設施建設有什么要求?
答: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優先考慮就近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要貫徹節能、節地、環保的原則,嚴格控制套型面積,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和節能減排各項措施。要堅持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組織好新建安置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各級政府要拓寬融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竣工交付進度。要加強安置住房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十三、如何強化城市棚戶區改造工程質量監管?
答:城市棚戶區改造過程中要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標準規范,特別是抗震設防等強制性標準。嚴格建筑材料驗核制度,防止假冒偽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項目法人對住房質量負終身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相應責任,積極推行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終身負責制。推廣工程質量責任標牌,公示相關參建單位和負責人,接受社會監督。貫徹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積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十四、怎樣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信息公開工作?
答: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是住房保障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要全面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通過政府政務網站、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信息公開欄等渠道公開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具體情況,包括年度建設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等,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通過加強信息公開,廣泛宣傳城市棚戶區改造的重要意義,引導社會輿論,主動發布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及時反映工作進展情況,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為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