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2018061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銜接資金 | 發布日期 | 2018-06-12 |
| 文號 | 龍財農〔2018〕18號 | 瀏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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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財農〔2018〕120號文通知,現將2018年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省項目資金1100下達給你們(具體金額及預算支出科目詳見附表)。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列入2018年“2130505-生產發展”預算支出科目,政府經濟分類科目列入2018年“503—機關資本性支出”預算支出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此項資金專項用于2018年度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省項目建設,各縣(區)要嚴格按照《上海市對口支援與合作交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省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管理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政策、財務管理要求和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對援滇項目進度、資金使用等情況的跟蹤管理和督查檢查。市、縣(區)受援部門要會同援滇干部聯絡小組,結合日常調研和巡查對本行政區域內援滇項目資金開展全覆蓋檢查。要加大對資金使用績效進行監管,項目實施應納入受援地屬地管理,嚴格執行資金報賬制、項目法人(執行人)責任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項目公示制。
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資金計劃實施項目,嚴禁擅自調整變更。援滇項目遇特殊情況無法按計劃實施的,由項目責任單位說明情況,按原申報程序逐級上報,經云南省滬滇扶貧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由上海市對口支援合作交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并備案,取消(中止)項目實施,停撥(收回)資金;個別確須調整的,由項目責任單位提出申請并附調整方案,按原申報程序逐級上報,經云南省滬滇扶貧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按程序上報上海市分管領導審定后實施;在項目資金總量、實施地點、建設目標、受益對象和扶貧機制不變的情況下,經當地受援部門會同援滇干部簽字同意,項目責任單位對相關項目建設內容做出適當修正,不視作項目調整。相關情況應報市扶貧辦備案,并在項目驗收時注明。
嚴格落實援滇項目資金審計、決算、驗收、移交和資料歸檔等相關工作要求。市和縣(區)級項目、統籌項目納入云南省財政資金審計監督體系,由云南省各級受援部門會同同級審計部門組織開展審計,審計報告函告上海市對口區、相關部門并報云南省滬滇扶貧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項目完成后,項目責任單位負責提供項目決算報告,由云南省各級授援部門組織對決算報告進行審核;云南省各級受援歸口部門會同援滇干部聯絡組(小組)對項目建設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后續運維方案等內容進行驗收。項目驗收合格后,云南省各級受援部門組織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辦理賬務管理、資產移交及產權登記手續。接收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后續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的后續運行管理方式,保證項目長期發揮效益;項目責任單位應按照精準扶貧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在項目驗收合格后2個月內完成項目資料整理,按項目申報層級分別交云南省各級受援歸口部門歸檔。省、市財政和滬滇扶貧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抽查。
附件:2018年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省項目資金安排表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